【保祿家書】22) 格前12:31-13:3 該熱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愛

by Keith Fung
2021-07-10

弟兄姊妹們:你們該熱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在把一條更高超的道路指示給你們。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和能說天使的語言;但我若沒有愛,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我若有先知之恩,又明白一切奧秘和各種知識;我若有全備的信心,甚至能移山;但我若沒有愛,我什麼也不算。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我若捨身投火被焚;但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

❖保祿在格前12討論了有關「神恩」(ca,risma – charisma: charism)的意義,指出神恩來自聖神的恩賜,而且各人有不同的神恩,這一切都是為了建樹教會。結束有關神恩的討論後,保祿抒發了他一篇文詞優雅,思想高超的「愛德頌」(13:1-13)。

按狹義論,「神恩」、「奇恩」或「恩賜」等,則指聖神為了教會的利益,即在初期為促進教會的發展,而賜的恩惠(格前12:4, 9, 28, 30; 羅12:6-8; 弗4:11)。教會的神學家,將「神恩」(charism)或「恩賜」(gifts)與「聖寵」(grace)或「寵愛」(actual grace)分開,並不混為一談,確有至理;因按終向,「神恩」或「恩賜」是為了教會的利益而賜予的,「聖寵」或「寵愛」之賜予,卻直接是為了個人的聖化。

❖「更大的恩賜⋯⋯更高超的道路」(12:31)──格林多人尋求神恩,另外尋求那些更高超,為教會團體有益處的神恩,固然是一件好事(12:31; 14:1),但特別該注意尋求的還是愛德。愛德是賜與每一位信友的恩賜,是奠定信友生活的根基的恩賜。在這愛的法律內包括其他一切的法律和誡命,因而愛德成了「全德的聯繫」(哥3:14;迦5:14;羅13:8-10;弗4:3),藉著愛德聖神使一切信友結合為一體(弗4:2-6;迦5:13; 6:1-2)。

聖女小德蘭在《自傳手稿》中說:「我了解,教會有一個身體,由各種不同的肢體組成,她並不缺少最重要的、最高貴的肢體。我了解,教會有一顆心,而這顆心愛火炎炎。我明白,唯有愛能促使教會各肢體活動;如果愛熄滅了,宗徒們便再傳揚福音,殉道者將拒絕傾流鮮血⋯⋯我了解,愛懷抱一切的召叫愛是一切,愛囊括一切時間和空間⋯⋯總言之,愛是永恆的!」(教理826)

❖「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和能說天使的語言」(13:1)──縱然人能說人間所有的語言,而且還能說天使的話(這顯然是渲染的說法,因為實際上天使不需要語言傳達心意),但若沒有愛德,即愛天主和人的愛,為那人沒有一點益處。他就像一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他就像一個樂器,一敲就發聲,但樂器本身卻得不到一點益處(14:8-14)。這裡保祿提及「鑼」(calko,j – chalkos)和「鈸」(ku,mbalon – kymbalon > cymbal),原來這兩種樂器是格林多人在敬禮酒神狄約尼索斯(Dionysus)和自然女神齊貝肋斯(Cybeles)時所用的。

❖「我若有先知之恩,又明白一切奧秘和各種知識;我若有全備的信心,甚至能移山」(13:2)── 「語言奇恩」與「愛」比較,不但不算什麼,而且其他更高超的神恩,如「先知之恩」和「全備信心」,若與愛相比較,也算不得什麼。設若人得了極高超的啟示,能明瞭天主的一切奧秘,或有極堅固的信心,能顯極大的奇蹟(12:8-9;瑪17:20-21-21),但若沒有愛,這一切的一切都毫無價值。

❖「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我若捨身投火被焚」(13:3)──若人獲得了最高級的「救助神恩」,甚至施捨了自己所有的一切,且連自己的性命也捨了(12:28;羅12:8;宗2:45; 4:34-37),若沒有愛,這一切也等於零。因為在施捨時,人可能追求自己的光榮(見瑪6:2),犧性自己的性命時,可能為叫人把他當英雄崇拜。格林多人大概都知道:奧古斯督執政時,有一印度人出使到了羅馬,回去時在雅典城為求一己的虛榮,曾縱身火內,人民便把他當英雄崇拜,葬他在雅典城附近讓人憑弔(參看Strabo, Geographica, 15,1; Dio Cassius, Historia Romana,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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