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枝蠟燭

by BRS21
2017-09-25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被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所以,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路加福音 8:16-18

光芒

光芒

「盼可將燭光交給我,讓我也發光芒,寒流裡,願同往,關心愛心似是陽光。」相信大對這幾句歌詞並不陌生,這是《一點燭光》的首段歌詞,與今天的福音相當吻合。
想先與大家分享一個有關「四枝蠟燭」的故事。話說有四枝蠟燭,分別是:和平、信心、仁愛和希望,它們都在燃點着。不過,經過一段時間,首三枝蠟燭都感到無力,無法繼續燃燒下去,最後還熄滅。然而,第四枝蠟燭與它們說:「不用氣餒,只要我們每天都懷着希望,總會有力量燃點,為所有人發放光明。」它隨即為這三枝已熄滅的,再次點着,四枝蠟燭繼續照亮四週。
的確,耶穌所言:「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路8:16)祂清楚給我們指出,每一位基督徒在洗禮時所接受的燭光,正是為他人燃點,為世界發光,使所有人活在光明中,不再陷入黑暗。
那麼,究竟我們的言行,能否成為別人的光,給世界多一點「希望」?就讓我們祈求天主的恩寵,賜予我們力量,在人前成為照世的真光。

主,因着我們的軟弱,有時會失去了光明。求祢治癒我們,使我們能成為一點燭光,以關愛和慈悲,照亮這黑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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