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怒但不犯罪」

by BRS21
2018-02-23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 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們若在祭壇前, 要獻你們的禮物時, 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 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瑪竇福音 5:20-26

發怒

發怒

發怒會導致原本為善、原本理性的人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聖保祿說︰「『你們縱然動怒,但是不可犯罪;』不可讓太陽在你們含怒時西落,也不可給魔鬼留有餘地。」(弗4:26)讓我們積極為自己找出一些建設性的方法,讓自己在生氣時,活出「動怒但不犯罪」的原則,例如︰可以離開現場、去聽歌等等的消氣方法。然後,若已準備好了,再去跟對方和好。不管誰有理,對耶穌而言,那先踏出第一步走向和好之路的人就是對的;因為他是邁向天主般的「愛與生命」,跟「發怒」走完全相反的路線。

主,請幫助我們,能時常以共融的態度與人相處。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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