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瑪竇) 常年期第七主日: 如同天父一樣愛仇

by 吳智勳神父
2020-02-23
常年期第七主日

肋未紀 19:1-2,17-18


格林多前書 3:16-23


瑪竇福音 5:38-48


福音的訊息直接清楚︰基督徒必須是鹽與光。山中聖訓的地點在加里肋亞湖邊,附近有鹽城,方便漁民把魚穫醃鹹保存;湖邊有山,山上的屋晚上有燈光,湖邊的人清楚看到。耶穌就地取材,以老百姓每日見到的東西作比喻。作鹽作光並非一個泛泛的邀請,而是向每人堅決的要求。基督徒必須是鹽是光,不是鹽不是光,就不是基督徒。

山中聖訓中,耶穌表示自己來為完成舊約法律,宣佈天主真正的意思,祂舉了六個例子表明,今日的福音記載第五和第六個例。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條法律,今天已成為成語,可惜帶有消極報復的意味。舊約中,它卻是幫助法官判案的公平原則或償還原則,免得人毫無標準地野蠻報復,有點像孔子所主張的「以直報怨」。這句話並非給私人執行法律時作報復用。

耶穌宣佈天主的意思:「不要抵抗惡人」。耶穌所舉的三個例子,表面上有不抵抗主義的味道。打右頰有蓄意侮辱的意思,你願化解仇恨,不妨再讓他打左頰;拿內衣是依法向你拿取的,你願化解訴訟,就連自己擁有外衣的權利也不堅持;強迫走一千步是羅馬人加諸被統治者身上的規矩,被迫者無能拒絕,走得極不甘心,耶穌要求人突破自己的限制,走夠兩千步。

表面看來,耶穌「不抵抗惡人」的要求好像助長不公義的情況變本加厲。因此之故,後代的基督徒,除了極少數完全跟隨耶穌的做法,採取絕對不抵抗主義外,其他都主張對不公義的侵犯,必須加以還擊,免得更多無辜者受害。天主教自聖奧思定以來都主張自衛式的公義戰爭,打擊侵略者。今天南美洲的解放神學,就是要求向不公義的制度與架構宣戰,像梅瑟一樣帶領被奴役的人出谷。不過,基督徒這樣做,有沒有違背耶穌「不要抵抗惡人」的教訓?

耶穌有時清楚要求公道,對無理打祂耳光的差役,耶穌質問他:「如果我講錯了,你可以指證錯在那裡;如果講得對,你為什麼打我?」(若18:23)公義是耶穌所要求的,但公義不能包含暴力,以暴易暴只會產生更多的暴力,北愛、中東的暴力事件屢見不鮮,就是最好的證明。人人都認為自己有理,連侵略者也有堂皇的理由,總使人民相信出師有名。耶穌知道徹底根除邪惡,只能靠愛;「不要抵抗惡人」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跟著祂便提出愛仇。

愛仇是震撼性的主張,整部舊約找不到愛仇的思想,連美麗的聖詠也呼求天主懲罰惡人,主持公道。耶穌生在巴勒斯坦一個充滿仇恨的環境,認識仇恨的力量,知道除非有天主的恩寵,人無力制止仇恨。愛仇並非靠其本身的合理性,而是從基督身上找到愛仇的力量。愛仇包含寬恕,願意為他們祈禱,但不一定包含「喜歡」,因為喜歡牽涉一些人無能為力的心理因素。耶穌給了人愛仇的動機和力量,天父愛善人,也愛惡人;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就愛了我們,寬恕了我們。如果我們能像天父一樣的寬恕與愛仇,我們就成為天父的子女。耶穌一生成全了天父愛仇的願望,祂也希望基督徒繼續成全天父這個願望,「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中國人的傳統中雖然有「有仇不報非君子」、「父仇不共戴天」、「仇人見面,份外眼紅」等根深柢固的說法,但也有伯夷、叔齊揚棄暴力的堅持,批評武王「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只有司馬遷這種有慧眼的人,才認識兩人的偉大,把「伯夷列傳」放在列傳之首。可惜這種符合福音精神的美德,從來沒有成為文化的主流,或形成一個有力的傳統,反而讓以暴易暴式的公義佔了上風,普遍為國人受落,我們實在需要接受福音的薰陶。教會傳統中容忍公義的自衛戰爭,只應看成是沒有其他非暴力的辦法中,兩害取其輕的一種權宜之策,絕對不是理想。基督徒的理想是像基督一樣去寬恕和愛仇。我們的社會與世界充滿暴戾氣,以牙還牙的報復心理普遍存在,讓我們以今日的福音淨化自己,願意做個溫良締造和平的人,成全天父寬恕愛仇的理想。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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