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年(馬爾谷) 四旬期第三主日:天主的誡命

by 吳智勳神父
2021-03-07
四旬期第三主日

出谷紀 20:1-17


格林多前書 1:22-25


若望福音 2:13-25


  天主向梅瑟頒布十誡是舊約的一個重要環節,亦是本週第一篇讀經的內容,就讓我以此為主題與大家一起反省。

  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十誡是基於出谷紀中的記載重新排列而成的,前三條是對天主,後七條是對人,但原文則是前四後六;原文中第十誡不准貪戀他人妻子和財物,亦被分析成今日的第九和第十誡。這些都是文字上的改動,無損原文的精神。以下讓我挑出幾項要點和大家談談。

  一、 十誡必須從盟約、從天主拯救以色列人的經驗去了解。

   當以色列人遵守一條誡命(例如不可偷盜),他並非只是尊重別人的財物而已,而是藉此回應天主施於他身上的恩寵。所以每條誡命不光是平面地維持人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更是縱面的,人對天主的回應。因此儘管由孝敬父母到不貪別人財物,在別的文化中也有類似的誡命,但本質上究竟不一樣。孔孟有很多倫理教訓比十誡講得有味道、更有文彩,但畢竟宗教味道很弱,例如孟子所說的「盡心知性知天」,頂多令人感覺天人之間冥冥相通而已。

  再者,十誡裡的人倫誡命,雖然人憑良心也可以理解,但單憑人的力量卻不容易實行,所以,若沒有人與天主這縱面的關係,十誡或任何倫理規範也只是美麗的理想而已。這就是為什麼天主提醒以色列人:「是我把你們從埃及被奴役的地方領出來。」人必須要有被救贖的體驗,同時亦得感念到天主是自己力量的泉源,守起誡命來才會覺得「軛是甘飴的,擔子是輕快的。」

二、 十誡透露了「天主只有一個」的重要啟示。

   當時,以色列人是第一批敬奉一神宗教的,而周圍的民族都是信奉多神教,或信奉一些半人半獸、半人半神的物體(例如埃及人敬拜人面  獅身及人身鳥頭的事物)。那時代的人見到大自然的力量,便樣樣認  為是神明,如風神、火神、水神、雷神、電神、山神等。身處這個環  境,以色列人竟然信奉一個天主,並且不製造任何偶像作為神明,的  確是非常突出;這是因為天主特別啟示了他們,讓他們經驗到祂是唯  一的。
   出谷紀中記載天主對梅瑟說:「你不可有別的神。」這並非天主妒忌人拜別的神,而是天主知道並沒有別的神,祂是為以色列人好處而這樣說。以民出埃及的經驗,使小小的以色列民族天主是唯一的,強大如埃及、信仰多神的埃及人也不能不放他們走。既然唯一的天主如此眷顧以色列人,他們若崇拜虛假的偶像便是忘恩負義,便會招致懲罰,甚至令自己及後代陷入一個罪惡的環境中不能自拔。今天的人亦有他們的偶像,他們信冥冥之中有一勢力主宰自己的命運,只能遷就它,如迷信風水和數字禁忌、喜歡擇日等,基督徒若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正正是犯了第一誡,是與一神信仰不相容,亦為下一代製造一個有罪的環境。破除迷信理應由自己做起。

三、 十誡透露天主是神聖的,而我們應將天主納入生活裡。

   十誡嚴禁人妄呼天主的名,這裡使我們反省到生活中有時會濫呼天主的名,實在非常不敬,例如英語中有以「我的天主」、「耶穌基督」等作為感嘆語,我們可能無意識地也習染起來。守安息日是令一個把天主納入自己生活節拍的做法。人勞苦了六天,在星期日休息固然需要,但基督徒更應藉此機會將注意力放回天主身上。那些在主日仍想拼命多賺的人,是未能把天主納入生活的節拍中。

  盼望我們把握十誡的啟示:一、讓天主拯救我、接觸我的經驗使我看到:日常如何與人相處,是對天主的一項回應。二、天主只有一個,任何迷信都與我們的信仰不相容。三、十誡幫助我們把天主納入生活的節拍中。讓我們特別善用今年四旬期的主日,主日是我們信仰生活的鏡子,我們可藉四旬期的主日,照照自己信仰的健康狀況。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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