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路加) 主受洗節 : 耶穌受洗

by 吳智勳神父
2016-01-10
主受洗節

依撒意亞先知書 40:1-5,9-11


弟鐸書 2:11-14; 3:4-7


路加福音 3:15-16,21-22


 教會把主受洗日放在主顯節後的主日,作為聖誕期的結束和常年期的開始。事實上,主耶穌以接受若翰悔改的洗禮,作為祂公開生活的開端,也是另一次主顯的事蹟,即主基督以從事傳播福音的工程,來表達天主臨在於此世的明證。並且整個救恩的計劃,都顯示出「天主聖三」密不可分地,共同工作的景像。在此事件上,我們清楚地看到「天主聖三」一起具體的臨在。

  三部對觀福音都清楚地為我們指出,當眾人接受若翰悔改洗禮以後,耶穌也受了洗。主耶穌接受洗禮的行動,不僅在初期教會中,引起不少的爭論。而在當時,若翰也想阻止給耶穌授洗:「我本來需要受你的洗,而你卻來就我嗎?」(瑪3:14)主耶穌仍然接受若翰悔改的洗禮,為了完成全義(瑪3:15)。因為,祂來不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而是為了成全法律(瑪5:17)。主耶穌生活在天主為以色列子民所安排救恩計劃當中,自然祂接受了天父的安排。祂來是為承行天父的旨意,做天父所喜悅的事。當主耶穌在祈禱中,有聲音從天上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悅。」(路4:22)聖神也藉著鴿子的形像,降在主基督身上。

  這位為天父所喜悅的子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若翰向眾人所說的比他強的那一位,他連解祂的鞋帶也不配(路三16)。若翰從曠野而來,宣講悔改的洗禮,他所作的一切,是為預備上主的道路。若翰在主耶穌身上,看到了上主的光榮要彰顯出來(依40:3-5)。他意識到他自己的使命完成了,遂說:「祂應該興盛,我卻應該衰微。」(若3:30)

  讀經二《致弟鐸書》,保祿宗徒指出天主救眾人的恩寵已經出現,這恩寵清楚地顯示在主耶穌身上。在主耶穌接受洗禮時,聖神已降臨在祂身上。若翰也指出,祂要施行聖神和火的洗禮。我們是藉聖神所施行的重生和更新的洗禮得到救贖。而這救贖的恩典是天主父藉著我們的主基督,將聖神豐厚地傾注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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