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路加)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 基督徒應有的態度

by 吳智勳神父
2016-06-26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列王紀上 19:16,19-21


迦拉達書 5:1,13-18


路加福音 9:51-62


  今天的福音可分為兩部份:首先是指明耶穌的道路,然後是耶穌對門徒的要求。這兩部份合起來,可看出基督徒應有的態度。

耶穌的道路:路加明顯地把厄里亞先知與耶穌對比,從而看出耶穌遠遠超越厄里亞。舊約記載厄里亞乘著旋風被接升天(列下2:11),而耶穌被接升天的日子快到了。厄里亞在撒瑪黎雅時,撒瑪黎雅王不喜歡他,派人去拘捕他;耶穌派使者進入撒瑪黎雅,但那裡的人不接待祂。厄里亞面對捉拿他的人,呼求火自天降下兩次,每次吞噬五十人(列下1:10-12);因此厄里亞在猶太人心中有一種凱旋的形象,這形成在舊約裡,應付敵人的方法就是求天主用災難打擊他們。雅各伯與若望兩兄弟不能脫離這種心態,願意吩咐火從天降下消滅撒瑪黎雅人。耶穌要改變猶太人這種心態,故斥責兩兄弟;祂不會用災難打擊敵人,祂要顯示天主是慈愛寬容的,祂只願祝福,不想詛咒,這就是耶穌願意走的道路。

耶穌對門徒的要求:今天福音寫了三種不同類型的門徒,我稱他們為「熱情派」、「推託派」和「猶疑派」。

「熱情派」的門徒在路上遇到耶穌就不加思索的自我請纓:「你無論往那裡去,我都要跟隨你」,語氣豪邁洒脫,卻不清楚作門徒的代價。耶穌讓他知道困難所在,門徒可能連一個舒適棲身的空間都沒有。這類門徒只憧憬著跟隨耶穌光彩的一面,而不知道實際的生活非常艱苦,一點也不浪漫;只靠一腔熱情,並不足以作持久的基督徒。

「推託派」的人清楚知道耶穌召叫他,但諸多牽掛,最後用堂堂正正的理由婉拒了:「讓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有人為了維護以色列人重孝道的精神,認為那人的父親其實未死,否則他不可能仍在路上,應留在家裡辦喪事;他實際上是有禮貌的拒絕:「讓我的父親死了再說吧」。亦有可能那人有很多牽掛,父親的死亡只是其中之一,耶穌要求他當機立斷,與牽掛一刀兩段;基督徒當務之急是傳揚天國,帶領人進入生命,而非浪費時間處理已死的生命。耶穌的話語帶雙關:「讓那些對生命沒有興趣的人花時間去處理死人的事吧」,或「讓精神已死的去料理肉體已死的吧」。

「猶疑派」的人表示願意跟隨耶穌,但定下條件,讓他先向家人告別只是其中之一。第一篇讀經中,厄里叟也這樣要求厄里亞而獲得允許。耶穌沒有說准許或不准許,但提醒人三心兩意是不會成功的。手扶犁的人要非常專心,必須一手扶犁,另一手控制牛隻;若回頭看,牛就不會直線走。由此看來,家人不應成為傳福音的障礙。

耶穌的道路與祂對門徒的要求,可成為每位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態度。我們能像雅各伯與若望兩兄弟,對反對我們的人有一種打擊的心態,不能容忍與我們意見不合的人。回看教會的歷史,教會有政治權力時,總會打擊反對的人;這種凱旋主義的教會,往往是腐敗的。相反,教會最有活力就是背十字架的時代、充滿寬容與愛心的時代。基督徒只應祝福,不應詛咒,否則不是新約的基督徒。

基督徒不應只有幾分鐘熱度,有時熱心,有時冷淡;高興時愛心氾濫,不高興時把人罵得狗血淋頭。總之,一切是隨興之所至,漠視福音的要求。耶穌所要求十字架的道路是艱苦的,並沒有想做才去做的浪漫。基督徒要把握時機,福音屢次提到恩寵的時刻轉眼便逝,「明天再算把」的推託,錯過了很多今天的恩寵。五十年代路旁的字畫及線裝書,稍一遲疑便被別人買了。不少人有過修道聖召、為基督傳福音、進修神學等念頭,但不立時把握,以後不會再有了。基督徒不應猶疑,要像拉匝祿的妹妹瑪利亞一樣,一眼看準,就選擇了「更好的一份」,或像孔子的弟子顏淵,「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這些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就在我們的眼前,願天主幫助我們作果敢、明智的選擇。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其他文章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