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為得到彰顯

by BRS21
2016-01-28


那時,耶穌向門徒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因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是為顯露出來的;也沒有隱密的事,不是為彰明出來的。誰若有耳聽,聽吧!」耶穌又向他們說:「要留心你們所聽的: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且要多加給你們,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馬爾谷福音 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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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就是那照耀普世之真光,祂切願所有的人都能藉著祂走出黑暗。我們既分享了主的恩賜,有沒有主動地去引領別人去得到同樣的福樂?祂曾說:「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瑪10:8), 我們能夠慷慨看待別人,這才是主所喜悅的。

所謂薪火相傳,越燒就越旺,反之,沒有好好地把信仰保存,心火就很容易會熄滅。

主,求祢垂顧我們的不足,讓我們時常得到祢的光照,勇於在人前為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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