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能十全十美?

by May Tam
2017-02-19
常年期第七主日

肋未紀 19:1-2,17-18


格林多前書 3:16-23


瑪竇福音 5:38-48


今天的福音讀經是上一個主日讀經的延續,這一系列的福音是「全德勸諭」的對比, 始於耶穌論述自己和梅瑟律法的不一樣的要求。在六個對比中,最後這兩個可被認為是全德的巔峰。因為其中品行的要求遠遠超越了道德律法和人類一般行為的基本要求。耶穌的這些訓喻:「把左頰也轉給他」,「同他走兩千步」和「愛你們的仇人」等等, 都已經融入我們的日常用語, 更可說是一個準則,用來衡量是否這人真是個「好人」。 為什麼這樣嚴厲和苛刻的要求竟能成為我們的日常用語呢?在這些要求的背後,是否有些什麼超越人性的真善美,能觸動我們的心靈呢?

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就必須和其他人建立關係, 而這種關係, 或多或少都會受到一套道德法律的規範和約束。單從人的觀點來看,我們只要服從和遵守這些規條,大致上便可以被認為是個「好人」。這種生活方式,基本上並沒有「錯」。 但作為基督徒,道德律法只是我們與其他人和天主的關係中的一個依循,而不是最終的目標。在這基礎上,我們可以和人及天主更全面地建立關係,而不僅僅是「達到基本要求」。 這就是耶穌給我們的挑戰和考驗:召叫我們從「好人」轉化為「至聖的人」,從「善人」成全為「成聖的人」,,召叫我們肖似天主,融入祂的生命與慈愛中,召叫我們成為更真,更善,更美旳人, 達到人內心深處所渴望的(參考 聖奧斯定 <懺悔錄> 1,1:PL 32,659-661,詠 42:1-2; 63:1)

但我們比「天父是成全的」( 瑪5:48) 渺小得多,人怎能像無限和全能的天主般成全呢? 朋友們,不要為耶穌所召叫的成全而感到沮喪。只靠我們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成功的 。耶穌深知我們的弱點和局限,祂只是要求我們堅定不移地信賴祂,及努力懈地嘗試,因為「為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瑪19:26), 「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1:37)。

「基督徒的成全只有一個限制,便是沒有限制」(St Gregory of Nyssa, De vita Mos.: PG 44, 30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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