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赦罪權柄

by BRS21
2014-09-02


那時候,耶穌下到加里肋亞的葛法翁城,就在安息日教訓人。人都十分驚奇他的教訓,因為他的話具有一種權威。在會堂裏有一個附著邪魔惡鬼的人,他大聲喊叫說:「啊!納匝肋人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你來毀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你是天主的聖者。」耶穌叱責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去!」魔鬼把那人摔倒在人中間,便從他身上出去了,絲毫沒有傷害他。遂有一種驚駭籠罩了眾人,他們彼此談論說:「這是什麼事,他用權柄和能力命令邪魔,而他們竟出去了?」他的名聲便傳遍了附近各地。
路加福音 4:31-37

這段福音的記述,既是承接耶穌在會堂的言論,且以具體的行動來證明祂就是「天主的聖者」(路4:34),有制伏一切魔鬼的能力。
 
在中國民間流傳的風俗中,「驅魔降妖」是普遍流行的一種說法,人們都認為這人被惡魔所纏繞(俗稱「鬼上身」),或許是罪孽深重所致,是需要種種強而有力的神靈,透過術士施法,焚香參拜,才能把妖魔鬼怪驅除,消災解難。

同樣地,為猶太人而言,一個附了魔的人,他們認定他是犯下了罪行,被天主所離棄。所以,當他們遇上了耶穌時,有着非常大的反應,追問耶穌與他們有甚麼相干,是否來毀滅他們?而耶穌卻以非常簡單的回答,令魔鬼離開這人的身軀,且絲毫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回顧我們的信仰經歷,或許有時候都會因違反天主的誡命,像着了魔一樣,陷入一個心靈掙扎的處境中。然而,藉着「修和聖事」,耶穌親臨當中,以十字架上的愛,祂的死亡和復活,藉聖神赦免我們的罪過,幫助我們脫離魔鬼的操縱,重新成為一個自由人。

主,基督,求祢在我失足跌倒時,仍能懷着希望,藉祢的赦罪而重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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