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步笑百步?

by BRS21
2016-03-05


那時,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裏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祢,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周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路加福音 18:9-14

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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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聽過孟子給梁惠王說的「五十步笑百步」比喻吧。梁惠王好戰,孟子就用戰爭做比喻的材料,說服他不要自以為是。比喻大概是這樣的:在戰場上打敗仗的時候,有士兵逃跑了一百步纔停下來,有些跑了五十步便停了。跑了五十步的取笑跑了一百步的。對嗎?【孟子‧梁惠王上】

當然不對!大家都是逃兵,你有甚麼資格取笑其他逃兵呢?耶穌今天說的比喻,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在天父前,大家都是罪人,我們有啥資格在天父前,踐踏別人,自我炫耀呢?

跑了一百步的,意識到戰情的凶險,距離敵人遠一些,存活的機會自然高一些。祗跑了五十步的,可能被短暫的成就,衝昏了頭腦,低估了敵人的戰鬥力。敵人再度來犯,恐怕命不久矣。同樣,稅吏意識到自己罪孽深重,便悔改回頭,得到慈悲天父的接納。回到家裡,成為真正的「義人」(路18:14)。那虔誠的法利塞人,毫無疑問已做足了法律所要求的一切。而且,他看見其他人未能滿全到法律上的要求,便沾沾自喜。真可惜,他被自己這微不足道的「成就」,衝昏了頭腦,忘記了倘若沒有天主的意願,他根本沒有能力完成法律上的規定。這所謂的「成就」,根本是天賜的恩寵。罪惡再出現時,自視過高的他,自恃一己之力,忘記了謙卑地求天主幫助,恐怕他會成了第一個犯罪跌倒的可憐蟲。

天父啊,可憐我吧,不要讓我成為可憐蟲。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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