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滿全天主的誡命

by BRS21
2015-06-04


那時候,有一位經師聽見了耶穌與撒杜塞人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便上前來,問祂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馬爾谷福音 12:28-34

From Flickr by 7ne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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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的福音,描述耶穌接二連三的受到法利塞人、撒杜塞人,經師等以尖銳的問題向祂挑戰。今天這位經師雖然不似懷有敵意,但要從天主頒佈給以民的十誡中,選一條最大的,又談何容易?但耶穌很簡潔地,把十誡濃缩成為兩條。的確,如果我們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又愛近人如自己,那麼,自然不會犯十誡。但如果我們只顧固守十誡,卻沒有真心的愛主愛近人,那就與當日的法利塞人一樣,被耶穌斥責為假善人。耶穌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 耶穌的一生,就是教導我們如何以「愛」去活出並滿全天主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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