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人的情感是藉著忠貞所表達的愛的召叫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8-10-31

31453(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在聖伯多禄廣場主持週三接見活動,繼續講解天主十誡第六誡「不可奸婬」的意義。教宗指出,這條誡命將我們引向「原始的召叫」,即耶穌基督揭示並恩賜我們充滿忠貞的婚姻之愛。

教宗省思《厄弗所書》關於婚姻的思想,稱聖保祿宗徒的教導「具有革命性」,因為他以當時的人類學指出「丈夫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五25)。「在那個時代,也許這是關於婚姻最具革命性的表達。這一直都是愛的道路。」

教宗表示,基督忠誠的愛是活出人性之愛的光芒。事實上,人的情感是藉著忠貞、接納和慈悲所表達的愛的召叫。這條誡命清楚指明「婚姻的忠貞」,讓我們更深入省思婚姻的意義。然而,不僅已婚夫婦該當忠貞,「人人」都該如此,因為天主對每個男人和女人說了這句慈父般的聖言。

「我們應謹記,人的成熟如同愛的旅程一樣,從接受照顧到能夠照顧別人,從接受生命到能給予生命。做成熟的男人和女人意味著具備婚姻和做父母的能力,在生活的各種境遇中有能力擔負起別人的重擔,並真誠地愛他。因此,懂得如何面對現實,知道與其他人建立一種密切的關係,就是一個具備整全能力的人。」

相反地,一個行奸婬、縱慾及不忠的人是「不成熟」的人,他只為自己活著,以自己的舒適和自己的滿足來詮釋所遇到的情況。教宗由此解釋婚姻的真意,説明結婚不光是舉行婚禮,還需要走一段旅程,「從我到我們、從獨自思考到兩個人思考、從一個人生活到兩個人生活」。

教宗說:「這是一段艱辛的旅程,也是一段美好的旅程。當我們不以自己為中心,我們的每個舉動就具有婚姻的性質,即我們一起做事、彼此交流、共同作決定,以接納和忘我的態度一起與其他人相遇。」

在這層意義上,教宗強調基督徒的「各種」聖召都具有婚姻的意涵。他說,司鐸職含有婚姻的意義,「因為司鐸蒙召在基督和教會内懷著熱情、具體的關懷和上主賜予的智慧服事團體。教會不需要謀求司鐸職務的人,而需要受到聖神感動、以一種毫無保留的愛為基督的新娘服務的人」。

教宗最後解釋道,司鐸以一個新郎和一個父親的全部慈愛、溫柔及力量愛天主子民。在基督内度奉獻生活的女性也該如此,她們應以忠貞和喜樂活出婚姻般的關係,如同父親和母親那樣結出碩果。

在問候信友團體時,教宗提到隔天十一月一日的諸聖節和二日的追思已亡瞻禮。教宗說:「那些先我們而去的人的信仰見證堅固了我們的信念,因而深信天主在我們的生命旅程中陪伴每一個人,絕不放棄任何一個人。天主希望我們衆人成聖,如同祂是聖的那樣。」

資料來源:教宗公開接見:結婚不在於舉行婚禮,而是從“我”走向“我們”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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