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從「以德報怨」教導中領悟到什麼呢?

by May Tam
2017-10-08
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依撒意亞先知書 5:1-7


斐理伯書 4:6-9


瑪竇福音 21:33-43


以寓言的方式來詮釋聖經,有利亦有弊;例如今天的福音讀經,耶穌在祂的《園户比喻》中,引用了依撒意亞的《葡萄園寓言詩》(讀經一)。傳統基督宗教解釋這故事所暗示的六個主要角色為:天主是園主,以色列是葡萄園,猶太宗教領袖是園户,先知是園主的僕人,耶穌是兒子,外邦人、教會變是其他的園戶。當然還有其他對這比喻作出的解釋,例如認為那些接受過洗禮的人是天主的葡萄園,得到聖言的培育和滋養,又或是如起初獲天主信任的惡園戶,因犯罪而喪失特權等等。不同時代的讀者因為不同的背景和觀點,會作出不同的解釋。今天,我不想引用更多詮釋來研究這比喻,而是想從中反思「以德報怨」這教導。

毫無疑問,園主是至善的。他不僅善待園戶,照顧他們的一切,而且當他們殘害他的僕人時,他也是極度容忍。出於他的善意和仁慈,最後甚至派遣了自己的兒子。可惜的是,園戶竟不知悔改,以怨報德,恩將仇報使情况日趨惡劣。

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受到別人的惡意對待或我們的善行得到惡報的時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想法似乎是公平適當的。但當聖保祿對羅馬人說:「對人不可以惡報惡,對眾人要勉勵行善」,或聖伯多祿在他的書信中說:「總不要以惡報惡,以罵還罵;但要祝福,因為你們原是為繼承祝福而蒙召的」,我們能從這幾句説話中領悟到什麼呢? (羅 12:17; 伯前 3:9)。

作為基督徒,當我們自己反擊惡行時,我們在告訴天主,我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來處理。這樣,我們自己便成了法官,偏離了信德的道路。然而,我們應該把惡行交給天主,信靠祂的判斷。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天主是全知的,是公義的,就讓祂按照祂的方式和祂認為適當的時候來處理,因為祂說:「等到他們失足之時,我必復仇報復;他們滅亡的日子確已臨近,給他們預定的命運就要來到」(參照 詠 147:6, 69:33, 72:4; 申 32:35)。耶穌更進一步教導我們不僅要戒除以惡還惡,更教導我們以善還惡:愛我們的敵人,善待憎恨我們的人及為迫害我們的人祈禱 (參考 瑪 5:44)。這樣,我們不僅能擺脫敵意和仇恨的罪,還使我們能寬恕而重獲平安。當然我們受了苦,但正是由於受苦,便值得天主的祝福,真正能成為祂的成全兒女 (參考 瑪 5:45-48)。

雖然有時邪惡似乎佔了上風(像惡園戶),但這只是暫時性的。正如我們確切知道,園戶的力量遠不及園主,園主很容易能把園戶擊敗,所以至善最終一定得勝。天主就是至善,在邪惡受到報應之前,祂以忍耐讓邪惡有足夠的時間悔改,回歸於至善。我們要銘記,天主並非不會憤怒,只是「緩於發怒」(出34:6,户14:18,詠86:15)。所以讓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給天主的忿怒留有餘地」,而我們自己「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羅 12:1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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