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意義

by BRS21
2015-04-09


那時,兩個門徒把在厄瑪烏路上的事,及在分餅時,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述說了一遍。
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耶穌立在他們中間,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眾人害怕起來,想是見了鬼神。耶穌向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惶恐?為什麼心裏起了疑慮?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腳,分明是我自己。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如同你們看我,卻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他們由於歡喜,還是不敢信,只是驚訝;耶穌向他們說:「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烤魚。他就接過來,當他們面前吃了。
耶穌對他們說:「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對你們說過這話:諸凡梅瑟法律、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經書;又向他們說:「經上曾這樣記載: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路加福音 24:35-48

Christ and the Disciples in Emmaus, Follower of Caravagio

Christ and the Disciples in Emmaus, Follower of Caravagio

耶穌顯現給門徒,今日福音特別詳細地記錄了,門徒如何地不信耶穌真的復活了,他們所見的只是鬼神,不是耶穌的真正肉身。又記載了耶穌如何向門徒耐心地解釋怎樣去分辨祂不是鬼神。除了有肉軀和骨頭,還可以進食──耶穌在門徒面前吃了一片烤魚。

其實耶穌的復活,真的不容易明白,因為在我們的經驗中,只有人死後變鬼。若有人死了而給我們再見到,它只能是鬼,我們不會當它是復活了的人。可是,耶穌的復活,正正就是這樣,它是復活,即是說,是肉身的重生,是活生生的人,有身軀可以進食。復活是一個奧蹟,要靠主賜給我們明悟,我們才可以理解。復活亦是我們信仰的核心,由復活我們相信有死後的永生。

主,求祢開啓我們的明悟,更開啓未有機會信主的人的心,賜他們明悟,使他們早日加入天國的大家庭。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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