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位門徒的使命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3-07-07

harvest路加福音 10:1-12,17-20

沒有人懷疑十二宗徒預示主教這聖職,因此我們也要明白七十二位門徒代表司鐸的聖職。

梅瑟在天主的命令下,挑選了七十位長老,天主把神能賦給他們。而在戶籍紀中也記載了以色列的子民到了厄林,那裡有十二水泉和七十株棕櫚樹。當我們尋求屬靈的滋養,我們會找到十二水泉,就是宗徒,我們從他們那裡吸收救恩的知識;而那七十株棕櫚樹就是耶穌在今天福音中選定的那些。棕櫚樹有強壯的樹幹,紮根很深,也結很多果實,總是生長在水源旁,樹葉總是朝天。

耶穌派門徒兩個兩個出外傳福音,是因為他們要遵守兩個誡命,要愛主和愛人(而愛需要有最少兩人才能實踐),這向我們暗示誰若不愛他人,就不能擔當傳福音的職務。要兩人一起服務,從聖言看來是自古已有的傳統。天主透過梅瑟和亞郎兩人帶以色列民出埃及。而若蘇厄和加肋布也一起安撫被十二位偵探煽動的民眾。因此有這樣的說法,「一位弟兄如有另一位相助,有如一座堅固的城。」

很多人被授予權力以後,便激烈地迫害隸屬他的人。而因他們沒有慈悲之心,他們渴望操控別人,忘記了他們應當像父親一樣。他們以權力的提升取代謙遜。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記得,有如小羊被送入狼群中一樣,我們不應惡意攻擊任何人。誰若擔當傳福音的職務,就不應行惡事,而要忍耐;即使有時正直的熱心使我們想嚴厲地對待他人,我們仍應以一份慈父的心去愛那些人。

每一位真正的福傳者,都不會為現世的賞報而傳福音,而是希望有更大的力量去傳福音,在來世才得到真正的賞報。如果任何人為了人的讚譽和利益而傳福音,他就不會得到永遠的賞報。

(本文以英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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