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

by BRS21
2017-05-22


當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裏要給你們派遣的,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並且你們也要作證,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
若望福音 15:26-16:4a

迫害

迫害

人類天生有一種捍衛真理的正義感,喜歡糾正別人的錯處。小規模的,頂多是指指點點,不過是「人之患」而已。可是,大規模的話,就會做成政治迫害,宗教戰爭,很多無辜者的血,便白流了。

第一、二代的基督徒,大部份都是猶太人。猶太教篤信一個真神,基督徒卻奉耶穌基督為天主子,在猶太人眼中,當然是離經背道,人人得而誅之,這就是掃祿歸化前的經驗。正如福音所說,「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若16:2)。時移世易,當基督徒內部產生了分裂,互相成為對方的迫害者時,無論是追殺女巫抑或是宗教審裁,有誰不是「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呢?殊不知他們「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16:3)他們沒有認識父,因為他們迫害按天父肖像所造成的弟兄(創1:26,瑪6:9);他們沒有認識耶穌基督,因為他們沒有彼此相愛,為對方的益處,捨棄自己,如同基督愛了他們一樣。(若13:34)

難道我們不應捍衛真理嗎?絕對應該。不過,首先我們必須肯定自己擁有聖神。祂是真理之神,祂必定為耶穌基督作證,使我們認識耶穌基督,認識祂的教訓。(15:26)耶穌基督就是真理的化身(14:6)所以,我們要捍衛的真理,不是抽像的、放諸四海皆準的哲學論述,例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故必先有父,然後有子。」而是耶穌基督所代表的,不可見的天父的慈悲。故此,聖神不但是真理之神,更是愛德之神。

父啊!願聖神熾熱我們愛慕耶穌基督的心,讓我們以彼此相愛,為真理作見証。
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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