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有所容,亦有所不容…

by Paul Yeung
2015-09-27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戶籍紀 11:25-29


雅各伯書 5:1-6


馬爾谷福音 9:38-43, 45, 47-48


耶穌交付給門徒們的使命是必須以共融及彼此合作的方式完成,而並不是由一小撮人去壟斷及私有化。正因為我們同屬於同一基督奧體,我們絕對不能排擠其他人。我們分享同一的使命,並以天主所賜給我們獨特的恩寵去貢獻自己。耶穌的召叫是為所有人去成為他的門徒,並共同承擔傳播福音的使命。因此,我們須俱備如耶穌一般的遠大視野及包容的心態:「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馬爾谷福音 9:40)嫉妒和 不包容在天主的國度裡沒有立足之地。

除了與基督徒合作,我們同樣可以與其他不同宗教背景的人和非信徒去作善工,因為我們都是天主的創造,分享著共同的人性。這是福音和基督信仰合一的真正精神。

在這包容的心態中只有一個例外,就是我們必須永遠不能與邪惡合作。我們既須共同努力去帶領其他人進入天主的羊棧,但我們亦應該警惕不要成為別人在追求真理和基督時的絆腳石。耶穌用了大磨石和砍掉肢體的比喻來說明帶壞其他人及沉醉在自己的罪惡行為的嚴重性(馬爾谷福音 9:42-47)(參考:依納爵天主教研習聖經)。如果有任何防阻我們達至聖善的絆腳石,無論是不良的生活習慣,甚至乎我們無法改變的親密損友,我們都需要採取嚴厲的措施來「砍掉它們」或離開他們(馬爾谷福音 9:43,45)。否則,他們可以像腫瘤一般,使我們及至其他人犯罪而離棄天主。假如我們有決心跟隨基督的路徑,並帶領別人歸向祂的話,我們需要果斷地正視這個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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