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我的近人

by BRS21
2016-10-03


那時,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向他說:「你答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是,那人想顯示自己有理,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恰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裏,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裏,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額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還給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對他說:「你也照樣去做吧!」
路加福音 10:25-37

撒瑪黎雅人

撒瑪黎雅人

《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相信為大家並不陌生,這個故事是《路加福音》獨有的章節,當中所引述的人物,每個角色都有其獨特之處,也是給我們信仰反省的好材料。

首先,我們嘗試從路加聖史的寫作背景稍作了解。路加醫生是跟隨保祿宗徒離開耶路撒冷,往外宣講福音的喜訊,他們的對象全都是外邦人,而當時猶太人視撒瑪黎雅人同樣也為外邦人(若4:9),其實,他們原屬舊約時代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成員,因北國被亞述所吞併後,其遺民與外族通婚,經過幾百年,慢慢地失卻了原是天主選民的身分。

耶穌為回應法學士──一位非常熟識梅瑟法律學者──的挑戰中,在另外兩部福音記載中(瑪22:34-40;谷12:28-34),只提出了愛主、愛人的兩條大誡命,但路加特別加插耶穌所講的比喻,是要清楚突出天主的慈悲不限於法律,而是一份出自內心真正的憐憫。

教宗方濟各在慈悲特殊禧年詔書中,一再提醒我們,要多關懷在社會裏被邊緣的弱小者,猶如比喻中被強盜打傷的那一位,所以,我們要張開眼睛,看到世界的不幸,看到弟兄姊妹因尊嚴被漠視所受的傷痛。(詔書#15)聖人德蘭修女曾說過,社會上的不幸者,往往是因我們的冷漠所造成。當我們靜心反省,有否在生活中,有時會像司祭和肋末人一樣,以為遵守了「天主十誡」、「教會五規」,就滿全了作教友的本份,而忘卻了在最小的弟兄上所作的。(瑪25:40)

慈悲的天父,求祢賜給我們一顆觸覺敏銳的心,使我們常能察覺身邊需要援助的近人,並主動地給予他們適切的支援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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