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壞事會發生在好人身上?為什麼事情看似無緣無故要發生便發生?

by May Tam
2016-02-28
四旬期第三主日

出谷紀 3:1-8,13-15


格林多前書 10:1-6,10-12


路加福音 13:1-9


我得承認我很費力才能明白這個主日的福音讀經。這讀經難以理解, 是因為它觸發了我們心中一個生活上經常問的問題:「為什麼壞事會發生在好人身上?」(參看路13:1)。是難明白的,因為耶穌沒有給我們答案. 衪反而用另一個故事帶出一個同樣困難的問題:「為什麼事情看似無緣無故要發生便發生?」(參看路13:4)

要恰當地理解這問題,也許我們應該考慮故事的背景。在耶穌時代, 在追隨祂的群眾心目中, 都普遍抱著「因果報應」這觀念, 認為受害者得到的是他們應得的。人們基本上認為公義的上主以悲慘的事來懲罰人那看不見的罪過 (參看約4:7-8)。直至今天, 這觀念仍然普遍存在。

所以耶穌對於因暴行而被殺的人,或因自然災害而意外死亡的人,沒有憤怒的回應。他的信息很明確:悲劇不等同上主的懲罰,也不要自我放心, 因為「如果你們不痛改前非,也都要同樣喪亡」(路13:3.5)。重點不在於「為什麽」,而是「何時」。既然我們被生命的脆弱和死亡的突然來臨威脅着,那麽悔改就更形迫切。災難不管有多悲慘,都只是暫時性的,但喪失靈魂卻是永遠的。這並不是說人命損失不重要, 耶穌只是想我們在還有時間的時候,能明辨緩急輕重,及時抓緊上主的恩典。雖然天主可能用苦難為淨化和成聖我們的工具,不幸的事也可以令我們更懂得反省和 開放心靈,但悲劇時常是出人意外地發生的, 到那時候,恐怕我們已沒有機會與上主修和了。

那緊急的召叫源於愛。天主的愛比葡萄園園丁的忍耐力更大。悔改不單是為殺人的, 犯姦淫的, 說謊的或不信主的人。悔改是一種經常的態度和認知, 明白自己的狀況和與天主的關係。當我們遭遇痛苦時, 便會認識到那個甘願為我們的罪而受苦難的天主,如何以超越人性所能理解的愛去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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