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培育
教宗方濟各:基督的十字架告訴我們在天主的救贖計劃中,連一滴眼淚都不會被遺漏
(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3月31日在例行週三公開接見活動的要理講授中,講解了逾越節三日慶典的深刻含義。
日期: 2021 - 3 - 31
在公共場合成為基督徒
我們在四旬期(封齋期)的曠野體驗中的最終挑戰是勇氣的召喚。大多數天主教徒沒有勇氣公開承認稱他們對耶穌的信仰。我們已經談過很多次,我們害怕在公共場合劃十字架聖號,或和朋友分享我們的基督宗教觀點,因為我們討論任何宗教問題的立場不受歡迎。我們想要融入一切,所以我們表現得好像我們不是基督徒。
日期: 2021 - 3 - 28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 雞未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
當耶穌對猶達斯說:「你所要做的,你快去做罷!」猶達斯好像沒有懷疑是否耶穌已看穿他的計謀,也沒有猶疑是否應繼續去做,就立即去了。可見他已被罪惡所操控,失去良知,不能自拨。
日期: 2021 - 3 - 30
「至於我,你們卻不常有。」
瑪利亞願意將一瓶值三百德納(即差不多當時一年的工資)的香液為耶穌抹腳,她看到的是:耶穌是尊貴的,是師傅,是主,且是將她兄弟從死者中復活起來的大恩人。
日期: 2021 - 3 - 29
馬爾谷記載耶穌受難始末的四幕不尋常的場景
與其說福音是耶穌的傳記,不如說是「設有長篇引言的受難記敍」。問題是,我們熟悉這故事,因而削弱了我們的理解。在這反思當中,我們把注意力集中於《馬爾谷福音》耶穌受難記述的四個不尋常的細節,讓我們對通常會忽略的情節,有所領會。
日期: 2021 - 3 - 28
教宗方濟各:聖母瑪利亞在那些孤獨者的病榻邊予以陪伴
(梵蒂岡新聞網)在普世教會準備慶祝天使報喜節的日子裡,教宗方濟各於3月24日週三在公開接見活動中省思了童貞榮福瑪利亞滿懷母愛地轉求的美好。教宗當天繼續以祈禱為題的要理講授,闡述了「在與聖母瑪利亞的共融中祈禱」。
日期: 2021 - 3 - 24
「千萬不要作『法利塞人』呀!」
讀了幾年宗教學部的課程,最時常提醒自己的,就是不要以法利塞人為榜樣。今日的福音正正是提醒我們每人認識主耶穌,從來不是從知識那裏來的,法利塞人知道默西亞是出自達味的後裔,出生於白冷,他們滿腹經綸,掌握了默西亞的身份、出處、背景,但那又怎樣呢?他們看不見耶穌基督,還詆毀別人無知而受煽惑,下定論否定眼前的耶穌是他們所了解的默西亞。
日期: 2021 - 3 - 20
【保祿家書】14)格前9:16(-19,22)-23 我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乙五)
14)格前9:16(-19,22)-23 我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乙五)
我若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如果我自願做這事,便有報酬;若不自願,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這樣看來,我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傳布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為贏得更多的人。(對猶太人,我就成為猶太人,為贏得猶太人;對於在法律下的人,我雖不在法律下,仍成為在法律下的人,為贏得那在法律下的人;對那些法律以外的人,我就成為法律以外的人,為贏得那些法律以外的人;其實,我並不在天主的法律以外,而是在基督的法律之下。)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
(主日讀經不選9:20-21,現為更完整而加入)
❖「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16)──格林多信友以自己的「自由」而誇耀,甚至有人誤解並妄用這個自由。保祿卻以白白地傳佈福音,謙卑地為基督服務作為自己的光榮,甚至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因為他若不這樣做,就枉廢了天主召選他作宗徒之恩。他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所蒙受的天主召叫的鴻恩,從他自己方面來看,毫無功績可言,甚至由目前為基督所盡的一切宗徒的職責來說,也全談不到什麼功勳,因為這一切全是出於天主的聖寵(4:1-3)。保祿在傳教的生活上,為自己定的最大原則,即是愛德。愛德使他犧牲了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
❖「我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傳布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18)── 保祿雖然知道,「主也這樣規定了,傳福音的人,應靠福音而生活」,就正如「為聖事服務的,就靠聖殿生活;供職於祭壇的,就分享祭壇上的物品」一樣(13-14)。保祿並不否認傳福音者應有的權利,但他卻進一步,「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他曾對厄弗所的長老說:「這雙手供應了我,和同我一起的人的需要」(宗20:34)。
❖「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為贏得更多的人」(19)── 保祿為了愛德願做一切人的奴僕,在可能範圍內,他在一切事上,總是捨己從人,無論是生活習慣,思想語言,只要能就合的,就去遷就他人(谷10:43-44;路22:25-26)。他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就是:為天主「贏得更多的人。」保祿繼而舉出兩個例子:
❖「對猶太人,我就成為猶太人,為贏得猶太人⋯⋯」(20)──保祿知道,梅瑟法律中那些規範著猶太民族的條文,已為基督所廢除,因為在新盟約中,它們已失去了效用。但為就合死守法律禮規的猶太人(「在法律下的人」),有時他仍遵守法定的禮儀(宗16:3; 18:18; 21:26),目的就是「為贏得那在法律下的人」(20)。同樣,在外邦人前,他雖身為猶太人,卻極力維護外邦人不受梅瑟法律束縛的自由(參看迦2:14)。所以,「對那些法律以外的人,我就成為法律以外的人,為贏得那些法律以外的人」(21a)。
❖「其實,我並不在天主的法律以外,而是在基督的法律之下」(21b)──保祿雖然辯護自由,卻不以自己絕對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如一些格林多信友所強調的,6:12; 10:23),他自知應受基督新法律的約束,這新法律便是整個人生當以之為準繩的愛德(羅13:10;迦5:14; 6:7)。他本於愛德,極其關懷那些「軟弱的人」,他說:「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22),所指的不僅是即那些低下階層的人(1:22; 3:1-3),尤其是指那些信德不堅固的人(8:13;羅14)。
❖「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22)──這可謂保祿傳教的一個原則,亦成了一些人的座右銘,拉丁譯文作‟omnia omnibus factus sum”或更簡稱之為‟omnia omnibus”。保祿這種用盡一切方法,「總要救些人」的榜樣,在美國著名漫畫家Charles Schulz(1922-2000)的繪本The Gospel according to Peanut, 1965得到了最佳寫照,他與Robert Short合作,利用漫畫及其中的人物(Charlie Brown, Lucy, Linus, and Snoopy),把福音的信息以活潑的方式傳給了許多人。他們相信這樣做「總也救了些人」!
日期: 2021 - 3 - 20
【主日聖言與反省】「在一個樹林裏,路分支為二,而我 / 我踏上了那較少人走的路 / 而這選擇的分別可大了。」(Robert Frost, “The Road Not Taken”)
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較少人走的,就是基督的道路。我們一定要謙遜地求天主「給我再造一顆純潔的心 ⋯ 重獲堅固的精神」讓我們可以認識天主和「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我們]的天主」(詠 51: 10,12; 申 6:5)。
日期: 2021 - 3 - 21
更新我們的心靈
今天我們談的是心靈更新,有兩個故事在我腦海裡是截然相反的起點。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在深夜進行了一次深入的交談,我不記得我們是如何談到這個話題的,但他說:「我希望我沒有和我的女朋友發生關係。」大多數人確實想有性行為,但他表達的是更深層次的渴望。我從未忘記他的話,因為這些話都是發自內心的。
日期: 2021 - 3 - 21
「你們應聽信他。」
現代人講理智,講證據,認為憑著理智和客觀的證人或證物,就可以尋到真理。我們可以見到在法庭中,除了檢控官的指控外,也會傳召證人和呈上證物,又容許被告申辯,從而使法官可以作出客觀及正確的判斷。
日期: 2021 - 3 - 18
教宗方濟各:聖神讓我們謹記耶穌,使祂臨在於我們當中
(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在公開接見活動的要理講授中,談到「每個基督徒的首要恩典」。他說,衆人因著尊嚴而同等,「卻也是獨特的,聖神願意讓這些獨特性藉著美好事物,在蒙受天主慈悲、成為祂的子女的每個人身上散發出來」。
日期: 2021 - 3 - 17
「讓我們認識真天主吧!」
今天,福音中耶穌基督親自向我們解釋了他自己與天父的關係;第一次明確承認這個父子關係,並表示自己與天主同等,這是他身份的確定。然後他解釋了這個身份所賦予他的能力和工作,由於他的身份與天主同等,他的能力就如天主,既帶給人生命,也履行公義的審判,為此,子的工作就是帶來永生,並有審判的全權。
日期: 2021 - 3 - 17
「上主,唯有你有永生的話!」
今天福音裏所描述的奇蹟,是在加納發生的。加里肋亞加納是耶穌基督行第一個奇蹟的地方,他曾在婚宴中把水變成上好的酒,顯示了天主的光榮,而今次所行的奇蹟是醫好王臣的兒子。猶太人常常要求神蹟和奇事,他們需要以「眼」見為實,但實情是有「眼」看見,並不代表他們的「心」相信。
日期: 2021 - 3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