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修話語】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 何庭耀神父

by Kenny Cheng
2020-10-24

這個周末,教會慶祝常年期第三十主日,今天福音來自瑪竇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四至四十節,有法律師問耶穌法律中最重要的誡命。耶穌回答:一、全心全力全意愛天主;二、愛近人如己。當時猶太人學者不斷討論數以百計的法律之次序,而耶穌就澄清了最重要的是愛。耶穌所說的愛主誡命來自眾人周知卻被法利塞人忽略之申命記第六章。其實,我們也許都像法利塞人,以為必用理智完全了解天主,但祂更渴求的是我們全心去愛。至於下等事情如選擇飲食,人當要以理智而行,但至於上等事情如宗教,必定以意智而行。近年有不少私人啟示,往往提醒我們付出一旦缺乏愛,金錢與時間的分量就隨之白費了。曾有一位神父路過一墓碑,上面刻著:此人死時九十歲,但活不過三年。神父問人何意思,被回答故人八十七歲時皈依愛天主,想過身後讓他人知道他最後三年才算是真正活過。

分段節目類別
語言

相關資訊

其他音頻分段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