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和罪惡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4-06-12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瑪竇福音 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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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的福音裏,耶穌把憤怒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和第二個層次的分別是:第一個是發怒,第二個是發怒加上言詞,如耶穌所說:「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而第三個層次包括三方面:發怒、用言語表達憤怒和責備對方為「傻子」。跟著便是三種不同程度的罪惡。第一種是一個人發怒時,把憤怒藏在心裏,不會表達出來。如他再次如此,而用言語去表達他的憤怒,這樣比他沉默地壓制他的憤怒差。最後,若他說出帶有斥責的說話,便是最大的罪過。

這三個情形給了我們一些提示。在第一個情況,有些譯本說「無故向兄弟發怒」。第二和第三個情形亦如是:「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或「誰若說『瘋子』」,重點是:對兄弟這樣說和無故地這樣說。由此我們可以解釋到雖然聖保祿宗徒視迦拉達人為兄弟,而又稱他們無知,他這樣說並非沒原因的。

在此我們必須澄清對兄弟發怒的意思;一個人若對他的弟兄的罪發怒,並不算是對他的弟兄發怒。若他對弟兄發怒並不是因為他的罪,這便是無故發怒。如希望弟兄的罪能被糾正而發怒,這是沒問題的。這是出於愛德,只要是基於正確的原因,這種發怒不算是惡習。

(本文以英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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