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作証

by BRS21
2017-03-30


那時,耶穌對猶太人說:「如果我為我自己作證,我的證據不足憑信;但另有一位為我作證,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證足以憑信。你們曾派人到若翰那裏去,他就為真理作過證。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證據,我提及這事,只是為叫你們得救。若翰好比是一盞點著而發亮的燈,你們只一時高興享受他的光明。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證據,即父所托付我要我完成的工程,就是我所行的這些工程,為我作證;證明是父派遣了我。派遣我來的父,親自為我作證;你們從未聽見過他的聲音,也從未看見過他的儀容,並且你們也沒有把他的話存留在心中,因為你們不相信他所派遣的那位。你們查考經典,因你們認為其中有永生,正是這些經典為我作證;但你們不願意到我這裏來,為獲得生命。
「我不求人的光榮;而且我認得你們,知道在你們內沒有天主的愛情。我因我父的名而來,你們卻不接納我;如果有人因自己的名而來,你們反而接納他。你們既然彼此尋求光榮,而不尋求出於唯一天主的光榮,你們怎麼能相信我呢?不要想我要在父面前控告你們;有一位控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寄望的梅瑟。若是你們相信梅瑟,必會相信我,因為他是指著我而寫的。如果你們不相信他所寫的,怎麼會相信我的話呢?」
若望福音 5:31-47

作証

作証

為了猶太人的不信,耶穌以聖父和洗者若翰的作証,及經書上所寫過的,去顯露自己身份就是天主子,為使人獲得生命。由過去到現在,無數的基督跟隨者也曾以自己的生命為主作証,有真實的事跡記載,可惜不是人人會接納主基督就是救世主。在功利主義的社會,人們大多是崇尚名譽、地位、金錢、物質享受等東西,再沒有空間容納天主。正如耶穌所說,他們不愛天主,只愛尋求自己的成就。

主,感謝祢成為我們生命的救主,求祢幫助我們以愛還愛,能感召更多人跟隨祢,體驗到祢的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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