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天主許諾使人復活」(加下 7:14)

by Susanna Mak
2019-11-10
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

瑪加伯下 7:1-2,9-14


得撒洛尼後書 2:16-3:5


路加福音 20:27-38


為了實現我們最終的理想和目標,我們願意走多遠?本星期的讀經提供了一些清新和鼓舞人心的見解,如何為自己真心相信的事(或人),表示立場。從《瑪加伯》七兄弟慘死的故事到聖保祿鼓勵的話;由聖詠作者滿是希望的禱告,到耶穌講解復活和永生的教導,天主聖神輕輕引導我們的目光,從自己塵世的憂慮, 轉而集中專注於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去愛天主,並學習基督的堅忍」(得後 3:5)。

在讀經一,《瑪加伯下》記載那七兄弟的故事比Netflix的所有劇集更精采!這故事包含了一個大製作的所有元素:大反派—暴戾的國王安提約古;英雄—義無反顧地抗命的七兄弟;見證者—傷心欲絕的母親;當然還有暴力—「用鞭子和牛筋痛打」;和殺害(加下 7:1)。看似無緣無故的暴力故事,背後是一股無比的勇氣,而這勇氣植根於人對天主堅定的信念和希望。在這動畫般的聖經故事中,安提約古強迫七兄弟違背他們祖先的法律,下令他們食豬肉。其中一兄弟勇敢反駁,說寧死也不願背叛他們的天主。就這樣,七兄弟一個又一個遭受酷刑,被處死,在臨死之前,他們都宣認對自己祖先的天主,堅定不移的信心和希望,「深信天主許諾使人復活」(加下 7:14)。同樣地,讀經亦提醒我們天主無條件的愛和信實,而我們亦被召叫,要有勇氣表白自己的信仰立場—「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 3:16)。七兄弟懷着希望而受死,相信天主—「宇宙的君王」(跟安提約古王那有限、暫時及難以掌握的權力,絕對不能相提並論)必要使人復活,「獲得永生」(加下 7:9)。安提約古王可以奪走生命,卻絕對無權給人永生。

聖保祿在《得撒洛尼書》中提醒我們「主是忠信」的,祂必「堅固」和「保護」你們「免於凶惡」(得後 3:3)。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遇到極困難的情況或極厭煩的人時,我們會禁不住誘惑,往往於怒氣中斥責人(投訴、 說別人壞話等等),或是放棄。《瑪加伯》中七兄弟的遭遇更悲慘,但他們堅拒投降!他們堅定捍衛自己的信仰;知道上主會讓他們得到永生。因此,正如聖保祿說,願我們懷着「美好的希望」,天主的愛會堅固我們(得後 2:16)。

如此說來,什麼是永生?當然,永生絕對不像我們在現世的存在。耶穌說:「他們也不能再死,因為他們……是復活之子」(路20:36)。當撒杜塞人試圖以另外一個世俗的處境來試探耶穌時,耶穌跟他們和我們解釋說,「那堪得來世⋯ 由死者中復活的人【⋯】相似天使;他們既是復活之子,也就是天主之子」(路 20:34-36)。那麼我們可以「爭取」到復活的機會嗎?我們不要忘記,永生是天主賜予的禮物,不是一個可以「爭取」的權利:「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弗 2:8-9)。至於復活,「所有死去的人:『行過善的,(意思是指得救的人)復活進入生命;行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天主敎教理 998, 參 達 5:29)。

當我們穿越人生的山嶺和幽谷時,讓我們將目光從自己的黑暗轉向基督的光明。「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 的天主父」「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希望,賜與我們 ⋯」(得後 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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