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了懷疑而懷疑

by May Tam
2022-04-24

當談論到有關信仰這問題時,不論是宗教信仰或是其他任何信念,大多數人都會屬於這三種類型中之一:輕易相信的、嚴謹的和多疑的。輕易相信,是指那些並不需要什麼證據,便很容易接受任何表面的陳述。相反的,便是多疑的人。他們通常會懷疑每一件事,懷疑差不多是他們的原則。對於意念、說法或人的真實性,他們都會懷疑。然而,大多數人是屬於第二種,即嚴謹型。實際上,他們並不多疑,而是需要一些真憑實據才能心悅誠服地相信。

不幸的是,今天的福音讀經表現出的不僅是多疑的多默,更是一個疑心非常重的人。首先,他對於作證的人 — 那些與他跟隨同一師傅的兄弟們和最親密的朋友們 — 起了疑心。其次,他又提出了一些非常魯莽和不合理的要求,作為令他相信的條件。顯然,看到證據對他來說仍是不足夠的 (宗徒們也不相信瑪利亞瑪達肋納和其他婦女的話,說他們見到復活後的耶穌,參 路 24:10-11,谷 16:11); 他需要無可置疑的實質證據。具體到他必要親眼看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傷痕,不僅如此,他自己還必須親手觸摸到耶穌身上的釘痕(若 20:25)。多默代表了所有像他一樣本質和性情的人,他們對每個人和每件事都抱着懷疑態度。

但今天,與其把目光集中在「多疑的多默」身上,我們不如看看耶穌如何應付這第三類人。基本上,耶穌接受他們懷疑的本性。衪不期望人接受衪所有的教誨,也從不強迫人去相信衪。相反,衪更喜歡門徒們用腦思考。衪需要有智慧的門徒,不會輕易接受任何理據不足的事。耶穌施行奇蹟的大能、祂耀眼的美德和祂偉大的智慧,便是應當相信祂的證據。但這一次,耶穌並沒有用這些證據作為憑證,而是極謙和地,順服於多默的嚴格要求和審查,讓他的要求成為真憑實據,證明自己。直到多默承認了事實,懷疑完全消失的時候,耶穌才溫和地責備他:「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若 20:29)

耶穌對那些持懷疑論者的歡迎態度,使我們這些可能屬於這一類的人感到放心。耶穌沒有拒絕我們,祂只因為我們難被說服而感到遺憾。儘管健康的懷疑態度可能無害,但我們不要為了懷疑而懷疑,當然也不應該排除對奧蹟的讚嘆和開放性。過度不信任的本性,會讓我們錯過許多超卓的見解或新知,但更壞的情況,是會使我們變得固執,變成鐵石心腸。過度的懷疑也可能標誌着傲慢和自以為是;就像那些宗教領袖和法利賽人。今天也是慈悲主日; 讓我們祈求耶穌的慈悲和耐心,啟迪那些習慣懷疑的心靈。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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