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尋獲自己,應先失去自己

by Edmond Lo
2020-08-30
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耶肋米亞先知書 20:7-9


羅馬書 12:1-2


瑪竇福音 16:21-27


耶穌在本主日福音中對伯多祿嚴厲的斥責頗不尋常 - 「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瑪 16:23),只不過在前幾節,祂才把天國的鑰匙、束縛和釋放的權柄交給伯多祿 (參照 瑪 16:19)。

在很多人看來,伯多祿的意見完全沒有惡意和沒有傷害性,究竟是甚麼促使耶穌以嚴詞訓斥他?畢竟,他至敬愛的老師和師傅剛剛表示了祂會去耶路撒冷去被殺害!

問題就在這裏。對耶穌驚人的表白,伯多祿的反應雖是一片好意,卻反映出人類思維的一個基本缺陷,而這缺陷導致人的想法不大符合天父的聖意和耶穌面對苦難的方法。人天生避忌痛苦。就如我們每個人一樣,伯多祿視痛苦為一件不好的事情,要不惜任何代價去避免。苦難是不愉快和痛苦的,為耶穌而言,更是生死攸關。它甚至直接打擊我們的自尊, 以被壓倒和失控的感覺逼迫着我們。也許痛苦、折磨、屈辱、死亡以及一大堆其他創傷的經歷在伯多祿的腦海湧現,使他對耶穌脫口而出,說了那些自發的及聽不入耳的勸諫。

人也把痛苦視為對個人或機構的能力及權力的一種侮辱。如果耶穌真是至聖全能的天主,為甚麽祂會讓自己被公議會及羅馬掌權當局壓倒?同樣,如果天主真的保護教會免陷於邪惡中,教會怎會不停地受到醜聞的困擾 (參照 瑪 16:18)?

伯多祿和許多人都是這樣看待痛苦的。但天主的看法卻截然不同,「因為我的思念不是你們的思念,你們的行徑也不是我的行徑:上主的斷語。就如天離地有多高,我的行徑離你們的行徑,我的思念離你們的思念也有多高」(依 55:8-9)。

就像一位好老師,耶穌先斥責了祂的學生伯多祿,然後再解釋祂的駁斥。祂的解釋清楚得使伯多祿沒有任何困惑的餘地:「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 16:24-25)。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我就是你的賞報—道路、真理和生命 (若 14:6)。為了我的原故而喪失性命,你才能拯救你的生命。

對於以上耶穌的矛盾反論,教會有進一步的闡釋:「人類惟有衷誠地捨己為人,始能圓滿地得到自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24)。我們越願意捨己為人,我們便越能肯定或落實真我。因為一個肯付出的人是一個肯去愛的人。而我們越願意去愛人,我們便越肖似天主,那完美無限的愛者 (若一 4:7-8)。

在第二篇讀經,聖保祿呼籲我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教宗本篤十六世視此為「新的欽崇與犧牲觀念中實在的一面」(羅 12:1; 參照 《納匝肋人耶穌》 第二集, 236頁)。聖保祿指示我們如何捨己為人和棄絕自己,以及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去跟隨耶穌是甚麼意思。我們應獻上自己的身體—我們所有的一切—「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樣做—即是在基督內行使我們的司祭職務,捨棄自已的一切,甚至自己的性命,當作獻給天主的祭品—我們最終會獲得一切。因為我們會「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 10:10)!

在上述福音事件之後的數十年,尼祿皇統治期間,曾經勸耶穌逃避痛苦的伯多祿會在羅馬甘心情願地殉道。他的死亡應驗了耶穌在《若望福音》的預言:「但到了老年,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給你束上腰,帶你往你不願意去的地方去」(若 21:18)。伯多祿真的「背起了他的十字架」跟隨耶穌,獻上他的身體—根據基督徒傳統,他被倒釘在十字架上,因他深感自己不堪當與他的救主姿勢相同—「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在捨棄自己的性命時,伯多祿找到了真正的生命—永恆且豐富。藉著衷誠地捨己為人,他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充滿活力、神聖及在基督內成長圓滿,「沒有瑕疵,沒有皺紋,或其他類似的缺陷」(弗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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