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赴宴。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就帶著一玉瓶香液,來站在他背後,靠近他的腳哭了,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以後抹上香液。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見了,就心裏想:「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她是一個罪婦。」耶穌發言對他說:「西滿,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西滿說:「師傅,請說吧!」「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五十。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赦免了他們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赦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的正對。」他遂轉身向著那婦人,對西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故此,我告訴你:她的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的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耶穌遂對婦人說:「你的罪得了赦免。」同席的人心中想道:「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耶穌對婦人說:「你的信德救了你,平安回去吧!」
路加福音 7:36-50
「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羅5:20)這句話是聖保祿宗徒在給羅馬基督徒團體的書信中所提醒的,這正好與今天福音讀經相呼應。
從福音篇章所述,耶穌透過比喻,清楚指出,天主的慈愛是何等的寬大呢!聖史路加記述了耶穌到一位法利塞人家中赴宴,竟遇上一位罪婦,那強烈的對比就是婦人與法利塞人之間的分別之處。當然,那位邀請耶穌到他的家中吃飯的法利塞人,他不但對耶穌表示尊敬,甚至稱呼耶穌為「師傅」,是值得讚許。然而,那婦人的表現(路7:38),更證明了她所遇到和經驗的耶穌,不單是一位師傅,更是一位充滿慈愛和憐憫的救主,因為相信她曾獲得了耶穌的接納和罪赦。
從這個故事中,耶穌沒有維護這婦人是無罪的,卻承認她犯了罪,而赦免了她。由此耶穌清楚說明:每個人都是罪人,每個人都需要天主的寬恕,只要我們甘願承認自己的軟弱、欠缺、過犯,並願意接受基督的恩寵時,便可意會到天主寬恕的大恩賜。這婦人正好為我們立下了楷模,她以具體行動去表達一份的感恩。反之,與西滿內心的想法(路7:39),卻帶點諷刺的味道而已。
主,耶穌,因着祢的慈悲,使我們獲得了祢的赦罪。求祢使我們常懷痛悔之心,而獲得祢給我們的罪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