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需要受你的洗,而你卻來就我嗎?」(瑪 3:14)

by Shiu Lan
2020-01-12
主受洗節

依撒意亞先知書 42:1-4,6-7


宗徒大事錄 10:34-38


瑪竇福音 3:13-17


本主日慶祝主的受洗。這讓我想起自己多年前的洗禮,那時候,十多歲的我似乎相當了解領洗對自己的意義。我熱切期待領受聖洗,因為聖事會免除我的罪過,把我暗啞的靈魂洗滌得潔白亮麗。況且,在聖洗聖事中所得到的罪赦是圓滿及完整的,包括原罪、本罪及罪罰,皆全部獲得赦免 ( 天主教教理 978)。

耶穌是無罪的,但祂為何要洗者若翰為祂施洗呢?很可能若翰也如此想,他宣講水的洗禮,使人「悔改」而在他之後要來的那一位比他更強,會用「聖神及火」來替他們洗禮 (瑪 3:11)。所以,當耶穌來到約旦河要若翰替祂施洗之時,若翰對祂說:「我本來需要受你的洗,而你卻來就我嗎?」(瑪 3:13)。耶穌回答說:受洗是應該的,「以完成全義」(瑪 3:15)。果然,在讀經一,我們聽見依撒意亞的預言,「上主因仁義召叫了」耶穌,又把祂賜給世人成為「萬民的光明...領出住在黑暗的人」(依 42:6-7)。耶穌藉著祂的受洗,把自己置於罪人的位置,體諒他們。這是「自我空虚」的表現 (天主教教理 1224)。祂「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 斐 2:7)。

在本主日的福音讀經,我們又聽到若翰在約旦河為耶穌施洗之後,祂的天主性,三位一體天主至愛的聖子,得到彰顯:「忽然,天為他開了。耶穌看見天主聖神,有如鴿子降下,來到祂上面;又有聲音由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瑪 3: 16 -17)。

洗禮的恩典拯救我們於罪惡,卻不能免除我們的犯罪傾向。我們仍然要與自己人性脆弱而導致的邪惡「搏鬥」(天主教教理 1264)。當復活的基督教導宗徒們「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瑪 28:19-20),耶穌亦給了我們如何戰勝與人性弱點、誘惑和犯罪傾向搏鬥的鑰匙和關鍵,就是在我們的人生,活出祂的教導。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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