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帶來分裂的緣由 (二)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3-10-23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願它已經燃燒起來!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而是來送分裂。因為從今以後,一家五口的,將要分裂:三個反對兩個,兩個反對三個。他們將要分裂:父親反對兒子,兒子反對父親;母親反對女兒,女兒反對母親;婆母反對兒媳,兒媳反對婆母。」
路加福音 12:49-53

 © Fr Lawrence Lew, O.P. (www.flickr.com/photos/paull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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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時會用「火」字來形容聖善和神聖的字眼。因為懂得如何淨化黃金和白銀的人,都會用火來消除任何雜質,所以主耶穌透過福音的教導,以聖神的力量潔淨信祂的人的心靈;這「火」會產生甚麼效應?來重溫耶穌的話:「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而是來送分裂。」可是基督該是我們的和平,如聖保祿說:「祂以自己的肉身,拆毀了中間阻隔的牆壁,就是雙方的仇恨,並廢除了由規條命令所組成的法律,為把雙方在自己身上造成一個新人,而成就和平。祂以十字架誅滅了仇恨,也以十字架使雙方合成一體,與天主和好。」(弗2:14-16)

只有天主給予的和平是值得光榮的。不是所有和平都是好;有時,危險的和平可以把過分重視它的人與天主的愛隔離。例如,相信基督的人如果迎合偏離正軌的人,會陷入異端的圈套。面對這些情況,與他們對立及不斷抗爭,也是值得尊敬的。因此即使父親不信主,而兒子與他對立並反對他的立場,也是無可指責的。同樣地,如果父親相信並忠於天主,但兒子卻有損基督的光榮,父親漠視親情、不認他的兒子,也是無可指責的。這道理在母親與女兒,或兒媳與婆母的關係中同樣成立。

耶穌基督也以另一種方式向我們聲明:「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瑪10:37) 因此,當你基於對耶穌虔誠的緣故,而拒絕地上的父親,你將獲得祂的在天之父成為你的父親。如果你的弟兄不願侍奉天主而對天主不敬,使你因而放棄他,主耶穌會接納你為祂的弟弟。如果你為了天上的耶路撒冷而離開你在地上的母親,你會在諸聖的大家庭中,得到光榮而強大的血統,與天上諸聖一起成為上主恩寵的繼承人。這都是人的意志所不能理解,言語所難表達的;主卻給我們啟示了。

(本文以英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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