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贖而受苦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4-05-15


耶穌為門徒洗腳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沒有僕人大過主人的,也沒有奉使的大過派遣他的。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如果實行,便是有福的。我不是說你們全體,我認識我所揀選的;但經上所記載的必須應驗:『吃過我飯的人,也舉腳踢我。』就是現在,事未發生以前,我告訴你們,好叫事發生以後,你們相信我是那一位。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接待我所派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派遣我來的。」
若望福音 13:16-20


Caravaggio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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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我飯的人,也舉腳踢我。」今日這段福音裏說的這一句,是要我們對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不要存有惡意,但可訓誡他們,為他們流淚。我們不需為受苦的人流淚,而是要為那些做錯事的人而哭。其實那些做壞事的人自己受到最大的傷害,而如果我們沒有向他們報復,便是最大的得著。例如:如果有人打劫你,你會否因為你受到傷害而讚美天主?就是因為你的感恩,你會得到萬倍的賞報,而那個賊人便得到他的懲罰。你會問:我如何能夠不保護自己去被別人傷害呢?我會說,你把你的不快、難堪,付諸行動〔因為這是你可以控制的〕,便是為那些使你傷痛的人祈禱,而不是詛咒他們,或是到處向別人說他的不是。那些沒有為自己抗辯的人是會得到賞報的,因為如果那賊人有能力控制自已,他便不會這樣做。

沒有信德的人,受了傷受後便會隨便用詛咒、凌辱、計謀來保護自己。但你若能為他祈禱,你便會肖似天主。因為經上說:「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他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瑪5:44-45) 。你們看得見我們如何因為別人的傲慢而得益嗎?若我們不以牙還牙,定可取悅於天主。沒錯,天主是要我們以恩惠和祈禱去回報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耶穌以不同的方式去對待將會出賣祂的猶達斯:祂替他洗腳,靜悄悄地勸告他,不輕易地譴責他,看顧他,允許與他同檯進食,擁吻他,但這一切都不能改變猶達斯的心。無論如何,耶穌繼續做衪要做的。

(本文以英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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