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門徒的教導

by FLL Editorial Team
2013-09-08


那時候,有一大夥人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來跟隨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
「不論誰,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能做我的門徒。
「你們當中,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看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笑他,說:這個人開始建造,但不能完工。
「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遣使節,去求和。
「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果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5-33

由於很多人,都只是以不冷不熱的態度跟隨耶穌,並非全心全意跟隨祂,所以耶穌在這篇福音中,教導我們作為祂的門徒該持有怎樣的態度。可能我們會問,耶穌怎能叫我們惱恨至親的家人,卻同時要愛我們的近鄰,甚至是自己的仇敵?其實只要衡量輕重,兩者是可以並存:我們必須愛我們身邊的人,包括是血脈相連的親人;但卻要惱恨和避免所有阻礙我們跟隨天主的人,包括至親的家人。耶穌為我們作了榜樣,因祂曾問:「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然後說:「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因此,我們千萬不可基於對父母或親人的愛,而離棄天主。

為顯示這種惱恨是基於愛,耶穌說我們甚至要惱恨自己的性命。因為當人陷於肉體的慾望時,必須正確地惱恨自己,讓靈魂能與肉體的慾望搏鬥,把它征服。因此這樣的恨,反而令自己更好。我們不是要厭棄生命,因為正如保祿宗徒說,身體和靈魂也要好好保存,才能宣講基督的福音;但當為了雙目注視著耶穌,去跑那擺在面前的賽程,他還是願意看輕現世的生命。

(本文以英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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