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聖三的奧秘為我們的得救是否重要?

by May Tam
2016-05-22
天主聖三節

箴言 8:22-31


羅馬書 5:1-5


若望福音 16:12-15


在去年聖三主日的反思, 我曾談及這難以言喻的奧秘, 以及那些領受了聖三印記的人如何彰顯著這奧秘的特質。今天,就讓我們再探討聖三是一個天主(參考天主教教理253)在救恩中的重要性。

三位一體的天主道理教導我們,聖三中的三位, 都具有同樣的的本質和本性 (同性同體),為對這世界來說 ,祂們各司其職:聖父創造,聖子救贖,聖神聖化。三位都是永恆的,同等的和全能的 ------「且三位是無分先後, 無分尊卑」(達修信經)。

承認天主聖父為 「整個天主性的根源」(天主教教理245)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在承認天主聖三中的其他兩位.首先我們必須確信信經中的經文.假如天主聖子(聖三中的第二位)不是完全的真天主,祂的救贖工作便沒有贖世的價值了.祂更不可能是我們的救世主和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若1:29)。祂的復活,雖然令人驚訝,但絕不會為世人帶來希望和生命.「如果單單有人從死者中復活,這和我們有甚麼關係?」(2006年教宗本篤十六世的復活節彌撒講道)。聖保祿的基督論和他致羅馬人和迦拉達人的書信將成為騙人的話,因為我們不能藉著信德,也不能藉著耶穌基督天主聖子成義而得救。總而言之,如果天主聖三中的第二位不是完全的真天主,那麼,我們便沒有得救的保障,沒有希望的理由, 更不會有來世的新生命。

同樣地,如果天主聖神(天主聖三中的第三位)不是完全的真天主,那麼祂不能被稱為「真理的神」(若14:17; 16:13,若一5:6)祂更不可以聖化,(出31:13,若17:17-19,羅15:16,格前6:11,伯前1:2,得後2:13)。祂也不能「教導一切」(若14:26),「作證」(若15:26),「指證罪行 」(若16:8-9),「預告未來的事」(若16 :13)和「赦罪」(瑪12:31-32,若20:21-23),因只有天主才有能力完成這些事情.「除了人內裏的心神外,有誰能知道那人的事呢﹖同樣,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事。」(格前2:11)。簡單來說,如果天主聖三的第三位不是完全的真天主,那麼耶穌在離世前告訴門徒們有關天主聖神的一切, 充其量只是在安慰他,或甚是個謊言(若14 :15-17)。

的確,三位一體的奧秘是很難理解的,但並不意味著這是不可信的.只是它太深奧,則窮此一生,我們也不能明白。作為基督徒,我們之所以獲得救,並非因我們完全明白天主,而是靠我們對天主的信賴。我們不僅要喜樂地生活在這奧秘中,更要活出承認這奧秘的信德.懷著希望,待我們在離開這世界面對天主時,這奧秘便會展示給我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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