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愛而不忠信或忠信而不結合嗎?

by Edmond Lo
2021-08-22
常年期第二十一主日

若蘇厄書 24:1-2, 15-17, 18


厄弗所書 5:21-32


若望福音 6:60-69


若蘇厄在本主日《讀經一》裏給以色列人的勸勉, 讓人想起舊約眾人皆知的一幕, 就是以色列人將要進入預許的福地時, 當時梅瑟瀕臨死亡, 但仍要提醒天主選民, 他們和天主的盟約, 並敦促他們要謹守「祂的誡命、法令和規定」(申 30:16)。
若蘇厄完成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福地安居的使命, 在將離世時, 他警告以色列人要遠離別的神明, 並要對上主的盟約保持忠誠,「是祂領我們和我們的祖先出離了埃及地,為奴之家」(蘇 24:17)。
在最後晚餐時, 耶穌的死亡也迫在眉睫。正如在祂之前的梅瑟和若蘇厄, 耶穌也正將完成釋放天主子民, 新以色列的使命。祂要由十二位宗徒所代表的教會謹記天主如何愛他們。祂向他們保證, 天父的愛和光榮是在聖子內 – 「現在人子受到了光榮,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若 13:31) 。這份愛和光榮充分體現於聖子在惡人手上接受苦難;顯示了基督對世界「廣、闊、高、深」的愛 (參照 Ignatius Catholic Study Bible, 若 13:31;弗 3:18)。
梅瑟和若蘇厄勸勉以色列人遵守法律, 以表現對西乃山盟約忠誠, 但耶穌與梅瑟和若蘇厄不一樣, 祂給追隨者的勸勉是遵守一條新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若 13:34)。彼此相愛是遵守在十字架上所訂立的新盟約的唯一方法。
預像法一貫的運作是這樣的:舊約中的某些景像與新約中的某一景像非常相似, 顯示了舊約景像的預告性 — 它們要將我們指向基督。但當與基督有關的新約景像出現時, 總會帶給我們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 今次就是耶穌愛的新誡命。由於耶穌不要求我們遵守舊約的法律,這教導不但出人意表, 而且是決定性的, 意味著祂的新法律, 或福音的法律,「使舊約法律得以『完成』,淨化、超越並達致完美」(天主教教理 1967, 羅 10:4)。第一次接觸到類似的聖經章節時, 我感到極為讚歎。這些靈性上的啓發, 或許我應該說是「驚愕」, 讓我大吃一驚, 快樂得不能自我。而天上的作者知道 – 而只有祂知到 – 如何把驟眼看來似是毫無關連的聖經事故, 無縫的拼合起來。祂這樣做是為了指示給以虔敬之心來閱讀聖經的人, 祂具決定性的確實訊息是甚麽。就這樣, 一如聖奧思定所說, 新約隱藏在舊約裡,而舊約則顯露在新約中(天主教教理129)。
但《讀經二》選讀的是保祿有關婚姻的教導,《福音讀經》所說的是耶穌堅持必須吃祂的血和肉;這是個有趣的轉折, 讓上述聖經的啓發變得好像有點模糊和困惑。這些新約教導與舊約要求人對天主要忠信這主題有何關連?讓我們再深入了解這兩篇讀經。我們會發覺這「模糊」, 其實是奶油的香滑, 讓我們的咖啡變得更香醇美味!
提到婚姻,令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愛。但沒有忠信的愛是甚麽? 一個和超個一名女子有關係的男人,能真心地愛一個女人嗎?「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創 2:24)。夫妻在有約束性的永久婚姻誓盟下進行的結合行為,讓他們實體地和在聖事內成為「一體」。這夫妻間的結合行為, 若不是與自己的妻子行使, 而是與另一個或多個女人行使, 便褻瀆了結合行為的神聖, 這行為指向的是新郎基督和祂的新娘--教會--「一體」的結合。結果不再是「一個身體」,而是多個。 在天主計劃中, 結合行為的真正意義 — 合而為一 — 已被摒棄一旁; 並在人傾刻間和獸性般的慾望表達中, 無恥地被擯棄了。
在《讀經二》教會以神來之筆, 巧妙地用《厄弗所書》第五章,把對天主忠信的德行 (《讀經一》的主題) 和對婚姻忠信的德行聯繫起來。沒有忠信的愛會是甚麽?從這方面來理解, 選讀《若望福音》第六章 – 耶穌堅持我們要在聖體內與祂結合 – 便至為合理。我們藉著領受聖體,與基督在奧體内共融結合是絕對必要的, 假若十二宗徒站在群眾的一邊, 拒絕祂生命之糧的言論, 祂會不惜與他們分道揚鑣:「難道你們也願走嗎」(若 6:67)?的確,沒有結合的忠信是甚麽?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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