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有一個法學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呢?」耶穌說:「法律寫了什麼?你是怎麼讀的?」他回答說:「你要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自己。」耶穌說:「你回答得對,你照樣做,必得生命。」他還想證明自己有理,又追問耶穌說:「但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回答說:「有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里哥去,卻落在強盜手裡;他們剝光他的衣服,打得半死,丟在路邊便走了。正好有個司祭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卻從路的另一邊走開了。又有一個肋未人走到那裡,看見他,也從旁邊走過去了。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旅行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悲的心,上前去在他傷口抹上油和酒,包紮好了,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送到客店,悉心照顧。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照顧他,如果你用了更多的錢,我回來時補還給你。』你認為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被劫者的近人呢?」他回答:「是那以慈悲對待他的人。」耶穌便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路加福音 10:25-37

你要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自己。
法學士今天談到的「愛主」、「愛近人。」愛本身聽起來是溫暖、理所當然、人人都喜歡的。但是,要真能夠在真實生活中活出愛,並不是理想而已,還要靠做出具體選擇、行動。你看到不認識的人遭遇意外、被不公平的對待,你會出手相助,即使這與你無關嗎?也許我們心中都渴望做對的事,但渴望而已並不夠,因為在現場,自私和自我保護就會讓我們遲疑。那麼,你能做出具體愛的行動是什麼呢?你能看到不認同的人卻給他客氣的尊重,還真心給他溫暖的微笑嗎?如果沒有真的遇到這樣的情形,人永遠不知道原來簡單的愛也需要有很大的決心。福音的尾聲,耶穌又強調了一次:「你去,也照樣做罷!」你聽到了嗎?
主,讓我們別把愛想得太大、太遠,卻要從小事開始去愛。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