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獻祭

by BRS21
2023-06-15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瑪竇福音 5:20-26

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在未分享今天福音的內容前,我們嘗試靜下來一陣子,回想自己在彌撒中的兩個時刻:一是懺悔禮中祈求眾兄弟的寬恕;二是在領聖體前的互相祝福禮,實在是懷着甚麼的情懷,前者只是「唸口簧」;後者只是行禮如儀?為何筆者有此提問。
細讀今天這篇福音,其中有一片段的描述,實在給我們當頭棒喝。「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耶穌的這番話,是要規勸我們,當我們知道得罪了弟兄姊妹,必須有果斷的行動,與別人修好,因為人的靈性道德修維,比任何祭獻來得重要。
正如舊約歐瑟亞先知所說:「我喜歡仁慈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歐6:6)這說明在尋求天主寬恕之前,我們好應首先尋求自己的弟兄姊妹的寬恕,這才符合參與耶穌基督愛的祭獻,領受那共融的聖事——「聖體聖事」。
就讓我們這個主日參與感恩祭時,誠心誠意地與別人修好,並懇切地透過「修和聖事」,與天主和好。

主,耶穌基督,祢曾規勸我們曉得與別人修和。求祢賜予我們勇氣,敢於承認自己的過失,並致力與別人和好,好能在感恩祭中,獻上愛的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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