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 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耀你們在天之父。
瑪竇福音 5:13-16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
現代人通常用「燈」,用「光」來象徵「真理」。為甚麼今天的《瑪竇福音》卻說是「善行」(瑪5:16)呢?誰對,誰錯呢?
要知道在【聖經】裡,達味是第一個使用「真理」這個詞彙的人。他祈禱感謝天主時說:「我主上主,惟有祢是天主!祢的話是真理,是祢向祢僕人應許了這些恩惠」(撒下7:28)。「真理」就是「上主的話」,是無可厚非的;但這樣論述,容易把「真理」理性化和抽象化,以至「真理」祇在頭腦裡,不在肺腑中!例如,達味這樣說:「祢的言語是我步履前的靈燈,是我路途上的光明」(詠119:105),他運用「光」來象徵「真理」。
感謝天主父派遣聖子降生成人,矯正我們在認識「真理」時容易犯的謬誤。若望宗徒寫福音時,志在重新演繹《梅瑟五書》。在《梅瑟五書》之中,天主的第一句說話就是「有光」(創1:3)。於是若望開宗明義地說,「聖言」就是天主,在「聖言」之內有生命,這生命是人的「光」(若1:1-4)。當若望講論天主子降生成人的奧跡時,他說:「於是,聖言成了血肉…我們見了祂的光榮,正如父獨生者的光榮,滿溢恩寵和真理」(1:14)。到耶穌受難前與十二宗徒吃「逾越節晚餐」時,祂更直截了當地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14:6)。倘若我們承認「上主的話」是真理,我們也必須承認降生成人的「聖言」是「真理」!
但更重要的,這「聖言」,是有血有肉的耶穌基督,祂以自己的生命演繹出「真理」的意義,就是「愛」;不是一般世俗的「愛」,而是為了對方的益處,不惜犧牲自己的愛,正如母親對子女的愛一樣。所以,當比拉多面對「真理」時問「甚麼是真理?」(18:38a),真是有眼無珠,選擇了視而不見(依6:9)!
倘若我們對「真理」尚有半點疑惑,或者覺得實踐「真理」有困難時,瑪竇宗徒的記載,絕對有幫助!他說:「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5:16)。可見不需要殉道,即使是微末的「善行」,也足以實踐真理,讓人歸光榮於天父。令人歸光榮於天父,這不就是「福傳」了嗎?
親愛的讀者,原來傳福音是出於對身邊的人的愛、是善行、是實踐真理、是歸光榮於在天大父的使命。你關心愛護你身邊的人,記掛他們靈性生命的死活嗎?
天主保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