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與我們同在

by BRS21
2024-08-14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我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瑪竇福音 18:15-20

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 2:19) 人並非一個孤島,需要有同伴的互相扶持,因此,天主也為亞當創造了厄娃。 除了父母、弟兄姊妹、朋友使我們不孤單,教會也成了我們在信仰上的同伴和支援。耶穌基督承諾,當我們與兩個、三個弟兄姊妹一起祈禱,天主便會在我們之中,也會成就我們所求。感謝天主,使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不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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