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希望,遵守規矩

by BRS21
2026-02-02


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他們便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獻上祭物: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那時,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默盎。這人正義虔誠,期待以色列的安慰,而且聖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聖神啟示: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決見不到死亡。他因聖神的感動,進了聖殿;那時,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衪行禮。西默盎就雙臂接過衪來,讚美天主說:「主啊! 現在可照你的話,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他的父親和母親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西默盎祝福了他們,又向衪的母親瑪利亞說:「看,這孩子已被立定,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並成為反對的記號──至於妳,要有一把利劍刺透妳的心靈──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又有一位女先知亞納,是阿協爾支派法奴耳的女兒,已上了年紀。她出閣後,與丈夫同居了七年,以後就守寡,直到八十四歲。她齋戒祈禱,晝夜事奉天主,總不離開聖殿。正在那時刻,她也前來稱謝天主,並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論這孩子。他們按著上主的法律,行完了一切,使返回了加里肋亞,他們的本城納匝肋。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充滿智慧,天主的恩寵常在衪身上。
路加福音 2:22-40

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

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

在大部份人的心目中,時代不斷地進步;生活富裕了、舒適了、方便了……不知不覺地,人們便覺得傳統的規矩落後,追不上時代進步的需要。時代的快速進步,正不斷地挑戰傳統所倡議和守護的價值。可惜經濟進步只是片面的,很多新興的工種和生活方式,並沒有提升人性的尊嚴。

當天主子進入這個世界開始祂贖世工程時,這是一個新世代的開始。但祂並沒有立刻改變當時的制度和規矩。當祂降生成為一個猶太人的時候,祂仍然履行那些沿用了千年的「梅瑟法律」:出生八日行「割損禮」,並起命耶穌(路2:21; 肋12:3);滿了「取潔」的日期:即男嬰40日(12:2-4),女嬰80日(12:5),按法律到〔會幕〕聖殿獻上祭物(12:6-8; 路2:24)。猶太人深信,他們由「天主選民」淪為亡國奴,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天主藉梅瑟所頒布的法律,於是天主假借外族的手,懲誡他們。所以,無論環境順逆,猶太人必定堅守梅瑟法律,盼望天主的拯救,獲得「以色列的安慰」(2:25)。

西默盎不愧是先知,他在耶穌聖嬰身上,「親眼看見了天主的救援」(2:30)。我們不知道西默盎等了多少歲月,但從女先知亞納的年紀可以推算到,她已在聖殿裡等候了不少於63年(2:36-37)!這兩位先知,真是「望德」的楷模,他們為嬰孩耶穌作見證,真是名副其實的「希望的傳承者」!
親愛的兄弟姊妹,讓我們效法西默盎和亞納的榜樣,即使教會或政權的人事、制度和規矩如何不濟、即使面對信仰上的敵意、即使要冒生命的危險,仍然懷著希望,遵守法律,堅定不移地尋求和履行天主的旨意,因為祂絕不會令仰賴祂的人失望。亞孟。

天主保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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