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踐全心全力愛天主?

by BRS21
2016-03-04


那時候,有一個經師上前來,問耶穌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們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祂。
馬爾谷福音 12:28-34

Sel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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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個基督徒不知道,他應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天主;並且應愛人如己呢?可惜,知易行難,要實踐上述十誡的總綱,實非易事。我們很容易找到千個百個理由,解釋為甚麼實踐這總綱是如此困難。總結起來,不外乎以下兩個原因。

首先,「心不在焉」。日常的生活,有太多事物要處理,全部的注意力,已集中在自己身上,集中在手上要應付的事物上。哪有空間關心身邊的人呢?連身邊的人也無暇關心,何況遠在天上的天主呢?

其次,「力不從心嘛」。到想起身邊的人的時候,已經筋疲力盡,哪來力量照顧他們,愛護他們呢?天主呢?祂是全能力,用不著我去關心祂吧!

你覺得上述的生活,幸福快樂嗎?這種本末倒置的生活,何來幸福可言?這種被牽著鼻子走的生活,何來快樂之有呢?

本末倒置,因為天主是我們存在的根本。追求根本,我們可以吸取無窮的力量,源源不絕的能量,何來力不從心呢?把天主邊緣化,我們只能訴諸自己有限的力量,很快便油盡燈枯,當然力不從心了。

耶穌說:「你的財寶也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瑪6:21)那麼,你會把你的心放在哪?心不在天主,祗憑己力,不久便油盡燈枯。心在天主,天主就成了我們的財寶,是用之不竭的財寶,無限的財寶。這麼簡單的算術,難道你不懂嗎?

慈悲的天父,我把我的心,交在祢的手中。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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