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鹽世光

by BRS21
2026-06-09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瑪竇福音 5:13-16

你們是地上的鹽

你們是地上的鹽

走入超級市場,發現原來貨架上有不同的鹽可供選購:有粉紅色的喜馬拉雅鹽、有加入了蒜的蒜鹽、有加入黑松露的鹽、有加入碘的鹽,林林總總,眼花繚亂。

古時鹽是奢侈品,價格比米還要貴,但卻於人有重要價值,除了加添味道之外,還可以醃製食物,保存食物的食用期,也用來治病,話說《神農本草經》把鹽納入藥用範疇。但鹽要發揮它的用處,就要混和於其他元素之中,例如把它混入食物和水之中,鹽的晶體溶解,但在食物和水之中,就提升了味道。如此看來,鹽實在是「義士」,為調味而自我犧牲。若耶穌基督教導我們成為地上的鹽,那麼我們也預備好做到底而犧牲嗎?同樣,古時照明沒有現代的電力,不外是燃點動物脂肪或植物油或蠟,所以照明也是奢侈品,把油和蠟燃點,發熱發光,室內可照明,室外可引路,但同時油盡就會燈枯,蠟炬則成灰,引申的不也是無私奉獻的精神嗎?

若以鹽和光作比喻,每人本身具價值和尊嚴,但應以服務和犠牲的精神,融入到不同的團體中,才可以發揮個別的功用,那團體可以是家庭、家族、鄰舍、工作崗位、社區或更大的國家層面,存在本身正是為別人帶來更豐盛的人生、更聖潔的生活、更溫暖和清晰的人生道路。上主教導我們成為鹽和光,不就是要我們發揮每人的存在意義,既分享了天主的光,也把這光傳揚開去嗎?

天主,我明白要成為地鹽世光是需要自我奉獻的精神,求祢賜予我們勇氣,在生活中燃燒自己,成為別人的光,成為別人的鹽,願光榮歸於祢,直到永遠。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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