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絕自己」是可能的

by BRS21
2024-08-09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 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甚麼益處? 或者,人還能拿甚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人中,就有些人在未嘗到死味以前,必要看見人子來到自己的國內。」
瑪竇福音 16:24-28

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

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

不知不覺,整個星期的默想都是圍繞著「軟弱」、「無依無靠」、「貧窮」和「不可自以為是」等的思想,今天耶穌基督更變本加厲,要求門徒「棄絕自己」,太難了!
所謂「錢財身外物」。我們赤裸裸的來到世上,死後一分錢也不能帶走。所以捨棄財富並不難。小額的財富我們有本領處理,捨棄它倒可能令人大傷腦筋;但億兆的財產令人摸不著頭腦,即使放棄也不會有任何感覺,棄絕它並不難!
所謂「面係人哋畀,架係自己丢」。名譽和身份地位是別人、是社會大眾賞賜給你的,即使是你辛苦經營而來,是應得的,但也不是永恆的,因為是來自他人及社會。社會正在不斷變化,人亦在宦海浮沉;今天你仍有利用的價值,明天就說不定了!例如,詩人在古代,備受達官貴人賞識,為他們的臉貼金。時移世易,今天寫詩自娛尚可,寫詩維生則免問了!但寫詩的人,又當別論。因此捨棄名譽和身份地位也並不難。
「自己」是甚麼?除了與生俱來的遺傳基因外,就是自小在家人、師長和朋友薰陶下所形成的性格、學問和價值觀,指導著我所有的言行舉止和選擇。我之所以是「我」,大部份來自這些信念。「棄絕自己」表示以後不再是「從前的我」,而是另一個人,一個「新受造物」(格後5:17)。「棄絕自己」,談何容易!困難是肯定的,卻是可能的。歷史上俯拾皆是,不能盡錄!例如掃祿在前往大馬士革路上所獲得的經驗,使他在基督內,脫胎換骨,成了一個新受造物,並改名為保祿,為天主子作見證。
親愛的讀者,願你的生命,能觸及基督,產生變化。亞孟。

天主保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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