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的必要

by BRS21
2019-06-13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 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們若在祭壇前, 要獻你們的禮物時, 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 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瑪竇福音 5:20-26

和解

和解

以暴力方法,恃強凌弱來解決紛爭,雖然是最容易的手段,但卻後患無窮!因為以力勝人,祇能當你的力量還是足夠強的時候,纔有勝算。不要忘記,一山還有一山高,遲早你的對手會找來一個比你更強的人對付你,你的勝利便不會長久了。又或者對手比你聰明,他可能發現到以少勝多,以弱制強的戰術,例如幾個弱者結盟,聯手採取行動對抗你,獲得最後的勝利!最後,孤軍作戰的弱者一方,寧為玉碎,不作瓦存,來一招玉石俱焚,以致兩敗俱傷。所以,用暴力方法解決紛爭,除了不文明之外,可能得不償失。和解,永遠是最好的方法!

和解的先決條件是要有一顆平和寧靜的心。人發怒,便傾向使用暴力,以至做出得不償失,甚至後悔莫及的事。所以,天主勸加音管理好自己的忿怒(創4:7),耶穌基督更指出發怒的嚴重性,與殺人看齊(瑪5:22)。

其實,和解必先從自己開始。原來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惱恨自己,不能接受自己。人不能接受自己,不外乎把自己的背景,自己的身體特徵等因素與別人比較,而產生自卑感…,這一切反應都不是天主所願意看見的。祂給每人的塔冷通都不一樣,祂要求我們善用這些塔冷通,而不是埋怨不夠塔冷通!人惱恨自己,不外乎做錯了事,連累了其他人,又沒有勇氣承擔。其實,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承擔了一切!所以,每個人必須先和自己和解,使自己成為一個內心和平的人。這樣,你與別人的和解纔是真實的,恆久的,而不是勉強的,被迫的和解!

天父啊!一切美善都是出於祢的,請賜我們一顆和平的心,好能締造和平,成為祢名副其實的子女。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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