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祢來為王時,請祢記念我

by BRS21
2021-07-10


沒有徒弟勝過師父的,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徒弟能如他的師父一樣,僕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樣,也就夠了。若人們稱家主為「貝耳則布」,對他的家人更該怎樣呢﹖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 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中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你們不要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一一數過了。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
瑪竇福音 10:24-33

Remembe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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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任何一段聖經的文字,必須掌握它的上文下理。一般要認識該段文字之前發生了甚麼事,今天的經文也不例外。
「沒有徒弟勝過師父,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瑪10:24)倘若不看上文下理,憑空解釋,會得出有問題的結論。例如:把這句話理解成為「沒有人的成就,能夠超越他的老師」便大錯特錯了。這樣的論點是犯駁的,倘若真是這樣,何來進步呢?要知道庸碌的老師也可以激發出不甘平凡的學生,不少僱主真的沒有能力駕馭本領比他高強的僱員。
所以,我們把它放在上文下理看吧!上文講述的是傳教士所遭受的迫害,本文之中,耶穌也有提及「不要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10:28)。所以,這句話應該解釋成為「門徒所受的迫害,遠遠不及主耶穌所受的迫害」,因為所有的迫害,耶穌基督都一力承擔了(詠69:10;羅15:3)!
在世俗人的眼中,耶穌是一個失敗者。祂被自己的徒弟出賣,恥辱地死在十字架上。雖然信徒們聲稱他復活了,但到底有多少人,包括信徒們自己,相信他真的復活了呢?倘若用這個角度理解,結論是「門徒的失敗,不及主耶穌的失敗。」那麼,在傳教的事業上,我們還要計較成敗得失,計算成本效益嗎?
「若人們稱家主為『貝耳則步』,對他的家人更該怎樣呢?」(10:25)這裡是「貝耳則步」第一次出現的句子,沒有「上文」可供參考,要到第十二章纔有,這就是「下理」的意思。在那裡,法利塞人譭謗耶穌憑魔王「貝耳則步」驅魔(12:24)。因此門徒們應有心理準備,遭受妒忌的人譭謗。耶穌基督有能力澄清,但我們可能百辭莫辯。即使永遠含冤莫白,也不用氣餒,因為我們不再是僕人,而是有幸成為主的家人了!
主啊!當祢來為王時,請祢記念我(路23:42)。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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