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一切事以前,為了我名字的緣故,人們要下手把你們拘捕、迫害、解送到會堂,並囚在獄中;且押送到君王及總督之前,
為給你們一個作見證的機會。所以,你們心中要鎮定,不要事先考慮申辯,因為我要給你們口才和明智,是你們的一切仇敵所不能抵抗及辯駁的。你們要為父母、兄弟、親戚及朋友所出賣;你們中有一些要被殺死。你們要為了我的名字,受眾人的憎恨;但是,連你們的一根頭髮,也不會失落。你們要憑著堅忍,保全你們的靈魂。
路加福音 21:12-19
在當今惟利是圖的商業社會和國家,找代罪羔羊、彼此出賣、結黨謀私、排擠異己,甚至謀殺,已經是意料中事。即使你沒有投入這「權力遊戲」的意向,你亦不能置身事外;你甚至成為了「造皇者」,成為兩大鬥爭派系須要爭取支持的極少數派。之後,又變成用完即棄的「棄子」!雖然聽來殘酷,但這是當今世代的現實寫照!耶穌基督所說的「這一切事之前」(路21:12a),即世界末日之前要發生的事,不就是當今世代正在發生的事嗎?所不同者,是被出賣的原因。是因為政權的鬥爭,還是宗教迫害,甚至是借國家安全的理由謀私!
當今世代,沒有人覺得《聖經》可信,沒有個人或團體覺得《聖經》有參考價值。因此自稱信奉一本沒有利用價值的《聖經》的信徒,對社會便沒有影響力,可以不理!這樣,還有社會國家找基督徒作「代罪羔羊」嗎?還有人會出賣基督徒來獲取榮華富貴嗎?各位基督徒,當沒有人迫害你們的時候,你們應該慶幸,還是應該悲哀呢?
至於我和我的家族(蘇24:15),我樂意為愛耶穌基督的名字被拘捕、迫害、解送到會堂、並囚在獄中和押送到君王及總督之前(路21:12),因為耶穌基督會給我憑十年寒窗苦讀也磨練不到的「口才和明智,是我的一切仇敵所不能抵抗及辨駁的」(21:15)。即使我被出賣、被殺死、受眾人的憎恨又有何難受呢?即使是投火被焚(格前13:3),連最後一根頭髮也化為灰燼,又有何懼?慈悲的主耶穌基督一定有本領從少許的DNA,與我所能保存的靈魂(路21:19) 結合,把我重塑回來,並且提昇到另一個光榮的層次!
主啊!請寬恕那些殺害我們的人罷,因為他們為了自保,為了害怕《聖經》的威力,天主聖言的生命力,做出連自己也不知道是甚麼(23:34)的惡行。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