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聖經 – 是不是能賺到的錢,都要賺?

by Rosa Tse
2017-02-22

在我們生活裡,是不是什麼樣的錢我們都要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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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繼續《打開聖經》。今天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是,是不是能賺到錢我們都要賺?在這裡,我們看聖經怎麼講。《路加福音》第三章十三節裡,有人問洗者若翰,我們應該怎麼樣做才能夠悔改?若翰這樣回答,他說:「除了給你們規定的,不要多徵收!」他是給這些稅吏講的,因為稅吏當時被公認為是公開的罪人。當時大家覺得因為若翰這個人,他是生活在曠野裡穿著駱駝毛、吃蝗蟲野蜜為生的人,大家覺得他可能會給人開很高深的要求。其實沒有,他講得很具體很實在,他說「給你們除了規定的以外,你不要多徵收」。

那麼知道在第一世紀巴勒斯坦的那個時候,稅吏是一個什麼樣的情況。因為那個時候除了地稅和人頭稅是像羅馬政府徵收一樣,其他的稅,各種各樣的稅,比如說這些營業稅,還有關稅,還有路稅,所有這些,他們是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給個人。其實這稅吏當時就像一個承包商一樣,他向上面說我一年要繳你多少,他答應了這個以後,接下來他就收到這麼多的錢,至少他要收到收回成本,還要賺更多的錢。所以在他們這個收稅的過程裡,經常就會有所保留,價值估高了,或者是有欺詐,或者勒索,賄賂這些事情就會發生。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稅吏的形象就很不好。但是洗者若翰跟他們講,除了給你們所規定的,不要多徵收。

在今天我們的生活也是,雖然我們不是稅吏,但在我們生活裡面,在買與賣之間,很多時候,我們也經歷這樣的考驗,是說,應該,賺多少錢?是不是什麼樣的錢我們都要賺?那有的時候有的人,這個要求有點不切實際呀,沒有人會這樣做,如果這樣做的話我還怎麼樣賺錢呢?如果是合法納稅,如果是你做生意的,如果合法納稅,我怎麼樣能夠賺錢呢?所有這些想法,但是我們知道天主的話不會錯。天主教給我們如何做人,該誠實納稅就誠實納稅,因為如果是靠欺騙所得來的,其實那不是什麼得,因為在天主面前那是一個「失」。如果我們誠實做一個誠實的人,誠誠實實的做生意,不管是買和賣,就算是我們,不管是賺多賺少,賺到的錢,那是蒙天主所悅納的。如果我們在這個地方,有一些虧損,那一點虧損說實在的,因為我們做天主所喜悅的事,在天主的眼裡是蒙悅納的。換句話說,是在天上為自己積蓄的財富。

還有的人講說,我這個人一直都是很誠實,我從來都不會投機取巧,但是很多時候發現我們嘴上這樣說,但是到了真正考驗來到的時候,我會怎麼做?比如說我們有的時候,哪個地方發生水災了,發生地震了,什麼地方大停電了,這種時候,你是不是還是照原價賣你的東西,還說你哄抬物價?那這個時候就有很大區別,有一次我們的地方就停電,一停電以後,那些大的商店都不能賣東西了,那怎麼辦呢?那天晚餐的時候,我就去我家旁邊的小店,因為他沒有真正的收款機,只能夠收點現金賣賣東西就好,那我就買幾個罐頭,這樣晚上可以吃晚飯,到了結賬的時候,那個罐頭上面寫得很清楚,每一個兩塊兩毛九。可是那個業主每個就收我一塊錢。我就說你收錯了,為什麼只收我一塊錢?他說今天停電了,大家需要飯吃,這個我知道,這是我所能夠盡的一點義務。當他一個人這麼慷慨待人的時候,當時我也很受感動,我手上拿的有五、六個罐頭,然後我就退回兩個,我說三、四個就夠了,這幾個你可以給其他的人。

所以你看,當我們可以開始誠實待人,看上去好像是損失一點點,但是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給這個世界帶來許多的美好,也使其他的人也學會怎麼樣能夠慷慨地做一個誠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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