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活在光明中

by BRS21
2016-10-13


那時,有成千上萬的群眾集合攏來,竟至互相踐踏。耶穌開始先對自己的門徒說:「你們要謹防法利塞人的酵母,即他們的虛偽。但是,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我告訴你們做我朋友的人:你們不要害怕那些殺害肉身,然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人。我要指給你們,誰是你們所應當怕的:你們應當害怕那殺害肉身以後,還有權柄把人投入地獄的那一位;的確,我告訴你們:應當害怕這一位!五隻麻雀不是賣兩文銅錢嗎?然而在天主前,牠們中沒有一隻被遺忘的。就是你們的頭髮,也一一被數過了;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尊貴得多了。」
路加福音 12:1-7

一切活在光明中

一切活在光明中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相信大家都會同意當中的意義。這句話正好對應了耶穌在今日的福音中所述:「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路12:2)提醒我們時刻應加警覺,切勿自欺欺人。

事實上,我們不時在新聞報導中,聽到一些商人,以不良營商手法瞞騙顧客,不過,一旦被揭發出來,必然負上法律的刑責。毫無疑問,活在今日的世代中,社會上充斥不少偽善的,疑假疑真的言行,有時確使人感到難於辨別,因而使人們容易跌進他們的圈套,蒙受不必要的損害。

同樣地,基督徒應時刻警醒自己,切勿因着人性的軟弱而在黑暗中行走,以自己的偽善來掩飾,瞞騙他人。否則,一旦東窗事發,將要承受更大的罪責。相反,當我們還在有光的時候,應當信從光而作,好成為「光明之子」(若12:36),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主,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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