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惟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惟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馬爾谷福音 12:28-34

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惟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今天的福音與前兩天的福音比較,今天經師的態度明顯有別於之前的。當時的經師大多由法利塞人擔任,也是「法學士」(瑪22:35; 路10:25; 宗5:34) ,對祖傳的法律受過精確的教育 (宗22:3)。法利塞人在公議會中很受長老們的敬重 (宗5:34-39)。可想而知,經師在當時法律界佔著重要的地位。當他向耶穌發問時,不論耶穌是否知道他的心意,耶穌也如面對其他人般引經據典回答問題:「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惟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今次,不同的地方是對方的回應。經師沒有旁敲側擊地再找漏洞攻擊耶穌,他認同耶穌並再加以解釋,強調愛主愛人才是最重要。這位受眾人尊敬的經師公開認同與他自己身份有別的人,並一起討論法律,他的謙遜獲得耶穌的讚揚。
耶穌沒有以奇異目光望與他為敵的人,他公平地對待每一位,可是對方的回應卻會令人人的結果不同。這經師接受耶穌,讓他與天主的關係拉近。有位法利塞人卻想加害耶穌(谷12:13-17),耶穌仍是直面回應他們,可是他們選擇了拒絕耶穌,不嘗試明白耶穌的回應,內心只充滿仇視。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不是注定或被控制,是我們如何在天上的賞報或是地上的財富內作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