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失望

by BRS21
2025-03-26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劃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 在天國裡,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
瑪竇福音 5:17-19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

保祿宗徒教訓我們說:「今後為那些在基督耶穌內的人,已無罪可定,因為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使我獲得自由,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羅8:1-2)。如果我們沒有理解錯,基督徒,即保祿在《羅馬書》所說的「在基督耶穌內的人」,不用再遵守「罪惡與死亡的法律」,祇要奉行耶穌基督所賜予的彼此相愛的新誡命(若13:34)—這彼此相愛的新誡命,就是「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這法律使我們獲得自由,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即梅瑟的法律,舊約的法律。簡而言之,基督徒祇要履行彼此相愛的誡命,就不用再死守舊約的法律了,就「無罪可定」了!但耶穌基督卻在今天的福音,告訴祂的門徒,天主並沒有廢除梅瑟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瑪5:17a),真令基督徒大失所望!我們滿以為祗要遵守耶穌基督所教導的最大誡命(22:37-40),再不用死守其餘的611條舊約的規條,諸如守安息日、十一奉獻和繁瑣的取潔規矩等。我們是否理解錯了保祿的教訓呢?還是理解錯了耶穌基督的教訓,以至出現了守法律又不守法律的矛盾呢?

其實,耶穌基督來不是為廢除法律和先知,而是來肯定它、應驗它。即是說,人按《法律Torah》和《先知書》的指導來生活,已經足以獲得救恩。天主在西乃山頒佈「十誡」,十句指導性的說話;梅瑟再按現實生活演繹成《梅瑟五書》;後世的法利塞人和法學士,更進一步梳理出613條法律規條,供以色列人遵守,從而獲得救贖。天主子耶穌基督肯定了梅瑟、眾先知和法利塞人的貢獻,正如祂自己說:「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5:17b),祂來是為履行祂在這些文獻中所應許的諾言。所以祂指出613條法律中最大的誡命,並且在最後晚餐,再三叮囑祂的門徒要彼此相愛,以愛德的精神,履行令人獲得自由的法律,而不是令人死亡的法律!因為按愛德的精神履行法律,令人自由,令人無罪。缺乏了愛德的精神死守規條,祇會步向死亡!

親愛的讀者,在彼此相愛之中,沒有矛盾,反而充滿希望,朝著天主的許諾邁進。亞孟。
天主保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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