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守規

by BRS21
2016-07-02


   那時,若翰的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為什麼我們和法利塞人多次禁食,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耶穌對他們說:「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但日子將要來到: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那時他們就要禁食了。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釘,補在舊衣服上的,因為補上的必扯裂了舊衣,破綻就更加壞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入舊皮囊裏的;不然,皮囊一破裂,酒也流了,皮囊也壞了;而是應把新酒裝在新皮囊裏,兩樣就都得保全。」
瑪竇福音 9:14-17

法律

法律

早前在香港,不時聽到有一句話:「我們會依法辦事。」究竟甚麼叫做依法?又依甚麼法呢?今日的福音中,因着應如何遵守梅瑟法律的問題,敍述禁食問題所引起的衝突,實際上,在耶穌眼中的「法律」,又是怎樣的一回事呢?

耶穌曾清楚地表示,祂來到世界,不是要廢除先知的法律,相反,而是為成全。(瑪5:17)不過,祂進一步告訴我們,在遵守法律的同時,一切的義德更為重要。(瑪5:20)耶穌基督所指的義德,就是內在的心態,和外在的行為,都要按照天主的旨意行事,且必須表裏一致。然而,法利塞人卻只是着重外表,所以耶穌給他們一個「假善人」的稱號。(瑪6:1-6)

值得反思的,我們又會否有時也犯下法利塞人的毛病,只是墨守教會的規條,卻忽略天主要我們去愛他人的本質;只着重禮儀的程序,卻忘記了這是敬禮天主的心態。讓我們撫心自問,其實天主要我們度過的信仰生活,是喜樂、平安的,還是被法規所束縛的?

耶穌,請教導我們曉得遵行天主的誡命,並以愛去貫徹一切誡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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